古浪县院强化四种意识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
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大量信访案件涌入检察机关。为了进一步解决诉访分离、重复信访的问题,古浪县院强化树立四种意识,努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
一是强化维护群众权益的意识,倾听群众合理诉求。工作中,进一步增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意识,尽可能多地倾听社会各方面的声音,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及时了解群众的心声;进一步完善接访制度,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和首办责任制,及时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将群众的问题抓在手上,放在心上。
二是强化维护法律权威的意识,实现重复信访的司法性终结。对于有些案件做出终局性裁决后,当事人拒不接受,仍缠访缠诉。如果放任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而不结,无限申诉,反复启动法律程序,势必影响司法裁判的权威性。实践中,该院对已作出终局性裁决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在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的同时,对于相关问题已经得到公正处理却反复缠访缠诉的,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对信访人做好疏导情绪工作。对于确有困难需要帮助的当事人,及时开展检察环节司法救助,使当事人息访息诉,维护司法权威。
三是强化公信意识,从源头上杜绝涉检信访问题的发生。执法公信力的基础在于公平、公正、公开,只有牢固树立公信意识,确保办案质量过硬,才能得到公众认可,杜绝检察环节发生信访问题。工作中,重视处理好加大办案力度与确保办案质量之间的关系,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严防冤假错案发生。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以监督促公信,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公信,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和案件公开制度,打造“阳光检察”,让执法办案从封闭运行向开放运行转变,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检察工作的公开性、亲和力和透明度。
四是强化协作意识,多方合力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涉检信访案件虽然发生在检察机关,但是究其根源,大量案件不是检察机关自身原因导致的,而且很多问题也不是检察机关一家就可以解决。在化解矛盾时,建立与党委、政府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建立与法院、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衔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并邀请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作为独立第三方调解员,实现信访人、检察机关、第三方调解员的三方互动,合力息访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