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张掖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综述

30.06.2016  11:54

  创设“六化工作法”强化责任追究,高台县架起了党风廉政“两个责任”“高压线”;通过建立“三书一单一簿”,民乐县打通了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山丹运用“三色提示卡”,加大对各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的监督力度,为其拉起“警戒线”……

  今年,张掖市委在狠抓学习教育的同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1+X”体系:为落实主体责任提供“模板”

  围绕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张掖市委健全完善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1+X”制度体系,从“明责、督责、尽责、究责”入手,强化各级党组织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1”就是以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为指导性文件,“X”就是新制定《张掖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等四项制度和已经出台的涉及巡察、“三述”、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廉政风险防控以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30多项制度为“蓝本”,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补充和完善。

  高台县实行以细化定责、强化履责、常化督责、活化评责、实化考责、硬化追责为主要内容的“六化工作法”,厘清责任界限,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民乐县推行“三书一单一簿”责任落实机制,将党组织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基层站所及村社具体责任细化到岗位、量化到数值、固定到个人,逐级签字背书,靠实工作责任,推进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山丹县对各级党组织、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实行“绿、黄、红”三色提示卡制度,以此加强县纪委对各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力度。

  完善制度才能有序推动工作,形成体系方可取得实效。张掖市“1+X”制度体系的建立,不仅为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提供了参考“模板”,也为县区开展工作提供了抓手。

开展约谈:向各级领导干部传导责任压力

  5月30日,晚8时至11时:与甘州区领导谈话;

  5月31日,下午2时到5时:与肃南县领导谈话;

  5月31日,晚上8时至11时与高台县领导谈话;

  翻开张掖市委主要领导的工作日志,开展约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总是优先重点安排。

  单独约谈中,市委负责同志提醒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落实好换届工作纪律,党委、政府一班人首先要做到,以‘关键少数’带动全体党员干部,推动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白天调研县区重点工作,晚上与县区领导干部谈话,安排如此密集,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可见一斑。”张掖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王国锋感受颇深。

  采取约谈的方式给各级领导干部传导责任压力,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直是该市坚持落实的一项制度。在换届之年,市委对此项工作尤为重视。

  该市严格落实《市管领导干部谈话办法》《纪检监察机关约谈领导干部办法》,以责任传导压力,以压力推动落实。今年,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两次专题约谈县区党委书记和市直部门党政“一把手”。市委各常委及时约谈分管部门单位班子成员,经常过问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纪委书记约谈县区、部门党委和纪委负责同志23人次,实现了市委书记与县区、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约谈全覆盖、市纪委书记与县区、部门纪委书记约谈全覆盖、市委常委同分管联系部门负责人约谈全覆盖。

考评问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全覆盖

  2015年至今,甘州区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9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5人。

  近年来,张掖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紧盯19个侵害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小康住宅楼建设、玉米制种、“三资”管理、精准扶贫、惠农资金发放、土地征收流转等工作中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腐败问题。

  张掖市纪委提供的一组数据显示,去今两年,临泽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1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4人受到组织处理,山丹县查处14件,24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肃南县查处10件,1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这些案件的查处,有力地惩治和震慑了“蝇腐”,维护了群众利益。

  与此同时,该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把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今年,全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8件,处理3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5人,公开通报5期27起,曝光45人。

  张掖市委还按照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及“一把手”要管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要管部门、部门领导要管下属的要求,配套建立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对单位内部及分管领域连续发生违纪问题的11个县级领导班子和4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持“一案双查”,今年以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12名领导干部追究责任,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10人。(通讯员王吉龙 武开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