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基层民主建设取得新进展

18.02.2016  17:21
'); } 来源:张掖市民政局    日期: 2016-02-18    点击数:

    张掖辖甘州、临泽、高台、山丹、民乐、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一区五县,34个镇、26个乡、5个街道办事处,43个城市社区、834个村委会,128万人,38个民族。近年来,随着基层民主政治改革的不断深入,张掖市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不断探索,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发挥“一事一议”的作用,使群众更好地行使对村务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进一步畅通了民意表达渠道,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民主选举工作。 按照“一村一办法”和《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下发安排意见,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步骤程序,精心指导组织,坚持“公推直选”和“民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圆满完成了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选出村委会成员4746人,其中,村委会主任828人、副主任及委员3912人。村委会成员中妇女568人,占12%;党员2977人,占62.7%;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2149人,占45.3%,其中大专学历的288人,比上届增加61人;懂经营、会管理的2056人,占43.3%,致富能人1954人,占41.2%。与此同时,同步推进了张掖市第五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在居民区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等办法,从大中专毕业生、企事业单位下岗分流人员中选举产生了43名居委会主任、30名副主任、210名委员,平均年龄40岁,比原来下降了18岁;居委会正副主任中,初中文化程度的只有7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有57名,整体素质较上届有了明显提高,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

    民主决策工作。 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办法,建立民主协商议事制度,村级重大工程项目和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由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协商决策,充分体现村民自治的本质要求,村民民主意识、参与意识得到有效保障,真正实现了村民当家作主。全市各乡镇根据实际,不断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代表议事会议制度》、《民事调解制度》、《治安联防巡逻制度》等村民自我约束制度和《村委会干部职责》、《村干部评议制度》等村级干部工作制度,对所定的规章制度,印制成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民主管理工作。 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由村民讨论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把村民和干部的权利与义务规定得明明白白,通过建立健全各种制度,把村民代表会议、财务管理监督、村干部民主评议、村委会工作报告、精神文明建设等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规范村干部和村民的行为,做到了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按章办事。

    民主监督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834个村全部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通过公开栏、明白墙,规范了村务公开工作的内容、程序、原则和时间,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低保五保、救灾救助、财务收支、惠农政策等方面做到公开透明,集中体现了村民的民智民权,全市村务公开达到了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张掖市民政局    周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