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发帖被拘少年诉公安局案庭审
13.07.2014 14:21
本文来源: 中国兰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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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少年杨某资料图片
中国兰州网7月13日消息 7月11日,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发帖被拘少年杨某不服该县公安局行政处罚,要求撤销处罚决定一案开庭。庭审自当日上午9时开始,持续十余个小时。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网上发帖被拘留
2013年9月,杨某因在网络上发帖质疑当地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而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后改为行政拘留并获释。事发一个多月后,杨某的家属及代理律师称其“无罪”,提出了刑事赔偿和行政复议要求。2014年1月9日,天水市公安局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张家川县公安局的决定。原告杨某不服处罚决定,提请法院依法撤销。
7月11日,杨某不服张家川县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在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称,其所发帖子内容皆亲眼见亲耳闻,没有编造虚假信息;被抓时质疑帖子无转评量,没有群众因其发帖而聚集。在其被抓拘留经报道后,致帖子转评量暴增乃警方错抓之因,非原告“煽动”之过。
且就同一事项,原告已被该局刑事拘留七天,不应对同一事项再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虽然该刑事案件被撤销,但原告被刑事拘留七天却是事实。从程序上不应再“改为行政拘留”。
原告认为行政处罚应撤销
原告认为,被告所作出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应依法予以撤销。
对此,张家川县公安局代理人答辩称,杨某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证人证言、远程勘验笔录、视频资料等诸多证据证明,其关于自己不存在违法行为的主张与事实不符。被告当庭展示、播放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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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2014 14:21
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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