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447张假行程 白银靖远一旅行社承包人获罪
中国兰州网6月16日消息 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是报销冲账的凭证。由于上面未填注金额,一旦被仿冒伪造会给国家税收造成严重损失。昨日西部商报记者从白银靖远县检察院获悉,湖南省一起特大伪造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案件,牵出我省白银案中案:靖远县一旅行社承包人王某某非法持有447张伪造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法院以非法持有伪造发票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期1年执行。
案发上线被捕揪出下线
王某某原为靖远县一公司职工,下岗后一直在“兰州某旅行社靖远分社”工作。2009年“兰州某旅行社靖远分社”转让给何某某,王某某继续留在该旅行社工作。2010年6月20日,何某某将“兰州某旅行社靖远分社”以每年2万元的价格承包给王某某,承包期间旅行社的一切业务由王某某自行安排。2013年7月,“兰州某旅行社靖远分社”更名为“甘肃某某旅行社靖远分社”。
自2010年左右,该旅行社代售机票终端系统停用,王某某无法在航空公司领取到空白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为业务需要,王某某通过互联网申请了自己的购票系统,并通过网页上自动弹出的一个出售航空运输电子票行程单的窗口进入,通过自己的QQ分两次向QQ昵称为“行程单批发商”的人购买了3000张伪造的空白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用于平时给客户出具收据。2014年4月,湖南警方一举捣毁一个伪造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的窝点,通过这个窝点警方顺藤摸瓜发现一个杭州男子利用互联网非法出售百万张伪造的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在这个客户信息中就有甘肃靖远的王某某,为此2014年12月16日,靖远县公安局民警根据线索对“甘肃某某旅行社靖远分社”进行检查,当场查获伪造的空白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447张,开废的电子行程单6张。经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鉴定:扣押的447张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系伪造。
判决构成持有伪造发票罪
据公诉机关指出,由于空白的假行程单可以随意填写金额,如果被伪造会造成税收流失。为此早在2008年5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发布文件,规定将《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纳入税务发票管理范围,民航局经税务总局授权负责全国行程单的印制、领购、发放、开具、保管和缴销等。由此伪造的行程单其性质相当于假发票。应按照非法持有伪造发票罪来论处。
对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持有伪造发票罪,依法应当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王某某能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王某某在有期徒刑6个月至8个月之间量刑、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的意见适当,予以采纳。据此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2015年5月19日,靖远县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该案判决。据悉,该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说法
伪造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危害大
持有伪造的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到底有什么危害?为何要将持有伪造客票单的行为和假发票联系到一起论罪处罚。昨日记者采访了靖远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该检察官认为,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是旅客乘坐飞机的唯一报销凭证,俗称机票发票。目前许多单位在报销时使用电子客票行程单冲账,而空白的伪造行程单,由于可以随意填写金额,“使用”起来非常方便。利用假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主要存在以下4种危害:
1、低折高卖。目前民航部门实行“明折明扣”政策。部分不法航空票务公司及“黑票代”为获取不法利益,隐瞒真实折扣价,将低折扣票价按高价或全价销售,同时提供高价的假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给客户,既谋取了利润又“合理避税”。2、非法侵占。经常出差的旅客对机票折扣较为敏感,为多报出差费用,获取个人私利,往往会找部分不法航空票务公司及“黑票代”订票,并要求其将低折扣票价按高折扣或全价开具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甚至会无中生有,伪造乘机行为,引发侵占公司财产犯罪。3、隐匿收入。不法航空票务公司为少缴税款,往往采用个人银行卡收款不入账、开具假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应付客户的方法隐匿销售收入,可能引发逃税犯罪。4、无法报销。对于商旅乘客而言,遇到不明知的、取得假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而无法报销的情况,会导致个人财产的损失,严重损害我国航空企业形象。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伪造的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流入社会造成的各种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况且这种行程单本身也有发票的属性可以报账,如果不严格管理就会造成税收流失,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所以面对伪造的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无论单位和个人都应该说不,否则可能因此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罚。(记者宋芳科通讯员李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