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大气指办开辟绿色通道---重大项目复工即审即批
为进一步做好服务,落实“治转提”要求,市大气指办积极安排部署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施工工地复工工作,对轨道交通、水源地等省市列重大项目复工即审即批。2月26日,从该办了解到,目前已完成各类工地复工预审70家。3月底,削山造地工地原则上不许复工。
据了解,自2月17日起,市大气指办开始全天候(含双休日)开展建设单位开复工预审工作,对建设方提供的工地开复工手续均在24小时内预审完毕,通过预审的项目转交县区按属地化监管原则,在48小时内现场验收合格后即可开复工。目前,我市共完成各类工地复工预审70家,其中城关区29家、七里河区2家、西固区17家、安宁区10家、高新区11家、榆中县2家、皋兰县1家。上述70个项目已转交相关县区验收,并下发督办通知要求本周内全面复工。
对省市列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如对轨道交通、水源地、港务区建设项目以及安全隐患排除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医院、学校等项目即审即批,并在现场检查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全面开复工;全市不涉及土方作业扬尘污染的浇筑、装修等工地先行验收并开复工;其他不涉及土方作业扬尘污染的房建等建设工地即审即批全面开复工。
同时,对城区渣土拉运车辆采取资格准入制度,所有渣土拉运车辆必须由市城管委统一备案的社会公司提供。未加装GPS定位系统、限速仪,无密闭设施的一律不允许渣土拉运。渣土拉运过程中出现带泥上路、不密闭运输、道路遗撒、产生扬尘或在工地门口带土印迹的工地,依法严格处罚、整顿。
全市削山造地工地扬尘污染由相关县区政府负责监管,原则上3月底前不得复工。4月1日起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不允许复工。对私自施工,未采取抑尘措施野蛮施工的,采取公安介入、按照严重污染空气质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刑事处罚。
大气指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冬防各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指导、谁检查”的原则,采取联合检查、错时检查、暗访检查等方式,检查县区开复工现场验收把关和日常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确保严标准验收、高要求施工,凡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的工地,县区要责令停工整改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