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华英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中华农业英才奖评选办法》规定,农业部决定开展第五届中华农业英才奖评选工作。现将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候选人推荐工作。不得推荐有成果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人选,不得推荐有违法违纪嫌疑目前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选,不再推荐已获得过中华农业英才奖的人员。
二、候选人须通过单位推荐,不受理个人申请。农业部直属单位,农业高等院校,各省农业科学院负责推荐本单位候选人。
三、推荐单位应成立评选推荐委员会,负责评选产生本单位推荐人选。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9人,以农业行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为主。推荐人选须在所在工作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四、每个推荐单位原则上限推荐1名候选人,中国农业科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3名。推荐2名(含)以上的要进行排序。
五、请于2015年6月10日前将下述材料报送至科研院科技处成果科(行政楼514室)。
(一)《第五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书》(附件2)一式5份,被推荐人签名, A4纸双面打印。
(二)《第五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信息表》(附件3)一式3份,按照要求填写,以A3纸单面打印。
(三)附件材料一套,主要包括:候选人有代表性的成果、专利、著作、论文、重要奖项获奖证书,以及成果应用效益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并在封面、目次页等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稿。上报材料中,要注意推荐书、信息表和附件材料中内容一致,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内容一致,重要科技奖项、论文论著等名称和排序一致;所提供材料原则上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有涉密材料需要提供,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上报材料均不退还,请做好材料备份。相关表格从中国农业人才网(www.moahr.cn)下载。
六、联系方式
联系 人:马占军
联系电话:763115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农业部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华英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RSLDS/201505/t20150505_4578108.htm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