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院开展全面清理和集中执行未结执行案件行动

29.01.2017  19:05

  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召开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对2017年全面清理和集中执行未结执行案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执行行动有关情况。

  据了解,此次全面清理和集中执行未结执行案件,是继2009年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又一次大规模的集中执行行动。此项工作为期1年,分为三个工作阶段。其中,第一阶段为组织部署阶段,开展“清仓行动”;第二阶段为集中执行阶段,开展“飓风行动”;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对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的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和执行局长开展“问责行动”。

  省法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逐案制定执行方案,强力攻坚,各级法院院长为此次集中执行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凡是2011年以来未执结的案件,逐案登记造册,逐级汇总上报,做到不留死角、“颗粒归仓”;对纳入清理范围的案件,执行完毕的要逐案填报结案审批表说明执行结果,经省法院审批批准方可结案或核销;对穷尽执行措施后不能执行到位的,向申请执行人详细说明事实和理由,申请执行人同意或不提出异议的,方可将案件列为执行不能案件报请核销。(通讯员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