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设统一信用代码制度 用大数据加强监管

17.09.2015  10:53

 

9月16日上午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介绍了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进展与成效有关情况时表示,继“全国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和“新型市场监管体制”颁布后,今年还将在全国范围内建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并对失信企业的进行联合惩戒,目前正在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违法排污的失信法人,制定相应的监管办法。

连维良介绍说,全国的诚信体系建设这些年取得了一系列的重大进展,重点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第一,首先全面落实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这个规划明确了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个领域、34项重点改革任务。截止到目前,所有的省区市都制定了专项的实施规划或者实施意见,这项规划正在全面的推进落实。

第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强信用建设很重要的是要实现信用信息共享,这就需要有统一的信用代码,过去不同的管理机构实行不同的管理代码制度,今年在认真论证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统一到一个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18位的社会统一新信用代码上,这就意味着从现在起每一个法人和社会组织将有一个统一的身份证号。个人的社会信用代码就是身份证号,今后法人和社会组织也有了自己的身份证号,这是个非常重大的制度。已经有4000多万的市场主体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建立了信用代码。从今年10月1号起,新注册的企业都将使用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这是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非常重大的基础性工作。

第三,建立信用信息的共建共享平台。很多企业都有自己的信用记录,政府各部门也建立了对市场主体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的一些信用记录,但是这些信用记录是分散的,不能共享。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建立基于统一的信息体系基础上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截止到目前,共享平台已经初步形成,有37个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已经上网,建立了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网站。为了使更多的信用信息与社会共享,从6月1号起启动了信用中国网站。这个网站启动以来,查询的人次已经超过了700万人次。

第四,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信息建设过程中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让失信的人付出代价,让守信的人能够得到鼓励,从而使更多的人能够自觉地诚实守信。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文明办等10多个部门出台了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办法,也就是大家说的“老赖”,取得了很好的惩戒效果。今年又和22个部门一起制定了对失信纳税人的失信惩戒办法。近期,我们又和工商总局等39个单位联合出台了一个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办法。目前我们还正在制定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失信人,以及对环境治理领域,就是对违法排污的这些失信法人,还有对其他领域,正在分领域地制定失信联合惩戒的办法。

第五,积极地推进征信业的快速发展。截止到目前,在人民银行备案的已经有84家面对法人的社会征信机构,有8个面向个人也就是自然人的征信机构正在筹建。大家所熟知的人民银行的征信中心,现在已经掌握了8.7亿自然人的信用记录,掌握了2096万的企业和组织的信用记录。今年1-8月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供的个人、企业信用报告查询分别接近4亿人次和6000多万次。所以社会征信业的发展在整个社会当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连维良强调,下一步,我们还将有更多的部门联合惩戒的措施出台。同时,我们对于诚实守信要采取一系列的激励措施,比方说在行政审批事项当中实行绿色通道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