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院建立五项机制提升公诉案件质量

12.05.2015  12:12

        今年以来,泾川县院公诉部门坚持把规范执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作为公诉部门一项基础性、常态性的工作来抓,通过“五项机制”提升公诉办案质量。
        一是建立以层级审核为核心的防错纠错机制。案件承办人每起案件办理完毕后,科室负责人必须亲自查阅案卷、严格把关,对案件把握不准,及时请示主管副检察长或提请检委会讨论,经过层层审核,确保案件质量的提升。
        二是建立以科室开展案件讨论为核心的知识更新机制。对于具有典型性或代表性的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新型案件,组织科室人员集体开展讨论,从而达到丰富知识,开阔视野,积累经验,提高能力的目的。
        三是建立以类案办理为核心的快速办案机制。对于同一类型案件确定专人办理,即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交通肇事和强奸案件实行专人办理;在案件质量方面,充分利用科室干警的思维,对所办案件采取科长、办案人双向阅卷、双向把关、书记员补充的做法,提高办案质量。
        四是建立以重特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为核心的引导机制。引导和建议侦查机关和侦查部门及时取证,使所办案件不在起诉阶段贻误战机,同时达到案件捕诉判三阶段事实和定性的一致。
      五是建立以强化证据为核心的办案机制。要求办案人树立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并重的思想,在审查办案中做到“五到三不”即口到、眼到、心到、手到、腿到,不放过一个细节、不轻视一个环节、不忽略一个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