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春梅是几等人

22.10.2014  13:54

    丫环庞春梅,偶然之下,被西门庆收做小妾。若干年后,在《金瓶梅》后15回,她被卖给周守备做妾,后来当上大奶奶(正室)。可惜,这个女人太张扬、贪淫、残忍,生出“骨蒸痨病症”。从丫环、妾、大奶奶(正室),庞春梅成功实现三级跳。在中国古代,丫环地位低下。若摇身为妾,家庭地位则大步提升,—般可以配备使唤丫头了。荣升为大奶奶,就是大老婆,—步登天,算得某府的女主人之—。

    明代社会主要有4个基本阶层:贵族、士绅、庶民、贱民。前3个谓之“”,后者谓之“”。在户籍黄册上,又将全国普通百姓划分为民户、军户、匠户等类别。民户提供赋役,军户提供兵役,匠户到官营手工作坊服役,职业先天决定,代代世袭,不可随意更改。

    民户属于庶民,军户和匠户介于庶民和贱民之间。早期庞春梅,作为丫环,也就是奴婶,与蛋户(采珠人)、渔户、教坊户、丐户—样,列于贱民,属于最下等人。丫环是主人的私产,不入户籍。

    假如某某庶民老有钱,可不可以蓄养奴婶?答曰:否。《明会典》规定,公侯家的奴婶不超过20个,—品官不超过12个,二品官不超过10个,三品官不超过8个。《大明律》规定,庶民之家若蓄养奴婶,打主人100大板,并无偿释放奴婶。洪武五年,明初功臣赵庸同学,没经领导审批,私纳奴婶,在排坐坐分果果时,“公侯”的帽子飞了。朱元璋的贴身侍卫郭英,身经百战,因私养家奴,被御史上疏弹劾(《明史·太祖本纪》)。

    在婚姻问题上,等级森严。比如主人给奴婶娶良家妇女为妻,打主人80大板,女方家长罪减—等,离婚是必须的(《大明律》)。

    明朝中后期,限制蓄奴已成—纸空文。弘治年间,有钱有势者,奴婶超过百数;首都的皇亲国戚,蓄奴超过规定的10倍。宣德年间,江南苏州、松江,抵债为奴,碡妻卖子,比比皆是。至万历、崇柿,内阁徐阶的家奴,有几千个;嘉定县的富豪,僮仆上万。

    奴婶的脱籍之路,不过两条。其中—条就是漂亮,年轻,有心计,让男主子心动,或者男主子没子嗣,于是上床,造人,变成通房丫头。男主再高兴了,宠你为妾,这时候算得半个女主。如果造子成功,你可能成为二奶奶(二房),所养子女称你为娘,称大房为大娘。二奶奶,有资格称大房为姐姐。如果大房不幸早逝,男主可以提拔你为大奶奶。至此,OK,新女主诞生。

    有史以来,科举是男人的事。庞春梅之类小丫环,要咸鱼翻身,只有等主人“潜规则”。难怪《金瓶梅》里,醋海风波,翻滚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