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下半年针对环保存在问题主抓五方面工作
庆阳市上半年环保工作在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情况下,针对重点污染减排项目有欠账、城区大气污染防治任务重、执法监管还不到位、问题整治力度不大、环保项目资金管理问题较多等问题,突出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全力加快污染减排项目建设进度。对照省市签订的环保目标责任书,对今年实施的53个减排项目,全面落实包抓责任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压茬推进,重点抓好庆化公司催化裂化脱硝项目,庆化公司催化裂化脱硫项目,镇原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合水、正宁、宁县、华池污水处理厂和陇东学院污水处理厂等项目按期完成。
二是持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今年,省上下达庆阳市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65天,PM10均值由去年的69微克/立方米,下降到今年的66微克/立方米,下降幅度为4.3%。但是,从目前的工作进展看,截至8月30日,西峰城区优良天数共计181 天,占今年已监测天数的 75.1 %,PM10日均值 95μg/m3,比上年同期均值 63μg/m3 上升了50.8%,比7月份环比下降了6.86%,距离目标任务还有较大差距。西峰区政府和市环保局针对三、四季度大气污染防治的特点,因时制宜,对症施策,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方案,进一步加大燃煤锅炉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工业大气污染、餐饮油烟污染等整治力度。特别是在燃煤污染防治方面,西峰区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城区小锅炉淘汰步伐,该拆除的必须限期拆除,该改造的必须坚决改造到位,确保年内城区集中供热率达到50%以上。同时,对城区4个重点整治区域,从严落实污染物控制指标和环境质量辖区负责制,确保PM10持续下降,坚决完成省市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其他各县也都加大资金投入,抓好本辖区的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各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三是突出抓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各县区政府和环保、水务部门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按照“水十条”要求,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全力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重点抓好马莲河、蒲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市环保局和相关县区加快沿河工业、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进度,实行县域出境断面达标考核,确保马莲河3个省控断面全面达标,蒲河稳定达到功能区水质标准。
四是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在新《环保法》实施的第一年,环保部门对新法的理解和执行还存在很大差距,环保监管执法仍然延用老经验、老办法,“不会用法、不善用法、不敢用法”的问题非常突出,没有真正发挥出这一法律“利器”的关键作用。市县环保部门特别是各级执法人员以学习贯彻新《环保法》为契机,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环保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科学发展的环境问题。对未批先建、违法排污、偷排污染物、转嫁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于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据新《环保法》相关规定,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切实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提高环境执法监管的震慑力;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重点查处、挂牌督办,该关停的坚决依法关停,该处罚的必须处罚到位。特别是对省政府环保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市级挂牌督办的3批问题,相关县区政府必须对照督办通知,一律责任到人,完善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督办时限要求全面整改到位。
五是切实提升环评服务水平。制定了《庆阳市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全面启动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市县环保部门抓住这一机遇,最大限度地向省环保厅申请下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通过改革真正做到该管的从严监管,该下放的下放到位,该简化的简化到位,全力为重大项目的快速推进提供服务保障。同时,加强对环保项目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每一分资金都发挥应有效益。(庆阳市环保局 朱治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