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甘工信发〔2017〕221号
各市、州工信委,省质量协会: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7[212]号),现将2017年质量标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广先进质量方法
各市州工信委、省质量协会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培训、诊断和辅导活动,推广卓越绩效模式、六西格玛管理、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方法,引导企业强化质量品牌意识,加强产品质量管控,提高质量保证能力管理水平,提升经营绩效。
二、培育推荐工业企业质量标杆
各市州工信委、省质量协会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积极做好质量标杆培育推荐工作,围绕全面质量管理和“互联网+”应用两个方向,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17年全国质量标杆。质量标杆推荐采用网上申报系统(www.qmb.org.cn),申报企业请在指定时间上网提交申报材料,具体按工信部文件要求执行(见附件)。推荐企业名单请于5月12日前报送省工信委。
三、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
请各市州工信委、省质量协会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全国质量标杆经验交流会,学习借鉴国家质量标杆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组织企业参加全省“树标杆、学先进、提质量、促转型”质量标杆经验交流培训,通过质量品牌专题调研、先进典型经验宣传、质量品牌建设座谈、专家小组现场诊断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标杆企业的沟通交流,提升对标成效。
各市州工信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成效,并于11月底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省工信委。
联系人:省工信委技术创新处 娄冬兰、邓乐
联系电话:(0931)4609241、4609212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