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教学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甘肃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度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推荐对象和条件
“西部之光”访问学者2016年度选派对象重点为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工业、医疗卫生、教育、管理、金融、农牧业等领域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上报人选一般应为省级或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委组织部分配给我校1个名额。请学校各有关单位根据条件,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人选作为学校初步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西部发展精神,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科研能力,在教学科研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学术技术骨干;
4.拥有独立的科研课题或者是科技创新团队的组成人员;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二、选派程序
“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按照按需培养、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以下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各单位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填写《“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见附件),其中“拟选择的导师姓名及单位名称”项不填写,必须另附,可最多填报2个意向;
2.单位推荐。各相关单位依据申报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原工作单位意见”栏加注推荐意见;
3.学校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汇总报名推荐人员名单,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联审确定初步人选,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后上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相关要求
1.请初步推荐对象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一式3份用A4纸双面打印,并附电子版,于 2016年6月12日18点前报组织人事部组织处办公室(办公楼406室),逾期视为弃权。
2.各单位推荐人选暂不粘贴和提供照片,待正式人员确定后再电话通知。
3.“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全脱产学习培训时间1年(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请相关单位及申请人提前妥善安排教学科研工作,并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组织人事部组织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931-7631137
附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
组织人事部组织处(代)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