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作风 提素质 树形象 ——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工作综述

05.01.2017  08:32

  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紧紧围绕省委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各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办文办会、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落实等职责,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和确保机关正常有序运转提供了有效的服务保障。

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改进干部作风

  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深入组织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党的十八大及各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重大专题,组织集体学习、专题讲座,不断加强理论武装工作。全面实施“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衡量检验标尺和“111”督查落实细则,制定实施推进计划,严格执行主体责任和逐级报告制度,认真落实“签字背书”办法,构建责任落实网状格局。

  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要求,持续狠抓了“四风”问题的整改落实。认真落实省委民主法制领域深化改革任务安排,制定了地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和立法联系点、闭会期间代表履职及服务保障等制度。加强对常委会特色亮点工作和基层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组织部分中央驻甘和省主要新闻媒体对我省县乡人大工作进行了集中采访报道。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树立良好形象

  “道德讲堂”是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以来推出的品牌活动之一,用“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人教育身边人”,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正在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改变着机关干部的精气神,已经成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素质提升工作的重要抓手。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多次志愿服务活动,将党员“进社区”与兰州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相结合,同省人大常委会所在地社区党员干部共同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参与清理整治辖区周边卫生及保护母亲河等各项创建活动。组织机关干部群众进行义务劳动,走访驻地武警官兵,前往儿童福利院、老年人公寓开展关爱活动,慰问机关困难干部群众,为干部职工送上一份生日祝福。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作为加强机关管理、提升工作效能、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来抓,坚持转作风、树形象,抓点滴、促养成,有效提升了文明单位创建质量。以服务和保障常委会依法履职水平检验机关创建文明单位质量效果,以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促进机关服务保障水平提升。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过程中,以创促建、以创促管、以创促变,注重提升干部素养和机关服务保障水平,创建工作为常委会机关带来新气象。

积极搭建载体平台促进创新作为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从2014年起开展了为期三年的素质提升活动。活动每年突出一个重点,2014年是学习培训,2015年是深化拓展,2016年是巩固提升。整个活动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常委会各部门、各处室和各位同志积极参与、主动作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坚持把教育培训作为素质提升的基础性工程,“请进来、走出去”,干部在职培训学习多形式开展。积极创造载体平台,通过参观学习、挂职锻炼、轮岗交流、主题实践等措施,使机关干部在工作岗位和具体实践中成长成才。以建章立制、严格管理、强化督查为抓手,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督促机关干部在严格自律中尽职担当。各种举措的有效实施,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工作质量效率、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创新作为的信心明显提升。

  正如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绪胜所说,素质提升是机关的一项长期性工作,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今后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贯彻落实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机关工作实际,锲而不舍,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素质提升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记者尤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