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确定2016年治污目标 市州首府优良天要大于82%
中国兰州网3月1日消息 2月29日,我省组织召开“兰州大气污染防治经验交流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场推进会”,兰州市政府副市长严志坚向各市州政府代表介绍了治污做法和经验交流。会议同时确定今年我省大气污染治理的工作目标,全省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控制在86微克/立方米以下,14个市州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平均达到82%以上。
兰州将建大气污染治理标准体系
会上,兰州市副市长严志坚围绕兰州大气污染的历史和成因,省市联动实施兰州大气污染治理的整体战、攻坚战,具体采取的减排、压煤、除尘、控车、增容等五大措施和在管理、执法、机制、科技、绩效等五个方面的创新,向参会的各市州政府代表详细介绍了兰州市在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和经验。
据严志坚介绍,今后,兰州市将立足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加快大气污染治理标准体系建设,并争取上升到国家标准层面。同时,研究确定兰州市到2025年实现碳排放达峰的目标和路线图,制定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以达峰目标倒逼控排减排。制定兰州市低碳城市建设规划,争取建设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和碳交易试点城市。此外,积极跟踪落实去年参加巴黎世界气候大会时与世界银行等方面达成的合作共识,拓展低碳城市建设的国际交流。搞好环保部在兰州市开展的全国唯一环境审计试点工作,抓紧形成结题报告,提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我省去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0%
据省环保厅厅长王建中介绍,2015年,全省国家考核空气质量改善指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由2014年的98微克/立方米基础上降至95微克/立方米,与2014年同期相比下降3.1%,达到了省政府确定的预期特别控制目标值,退出全国PM10同比不降反升的省份行列。
各市州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在69%—85.5%之间,平均优良率达到80%,高于全国74个重点城市平均水平。特别是兰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取得的成果得到了环保部和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要求在全国推广兰州治污经验。去年兰州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52天,比2014年增加5天,不仅退出了全国十大污染城市的行列,而且还荣获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今日变革进步奖”。
2016年截至2月25日,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101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同期(141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28.4%;全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47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同期(73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35.6%。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优良达标天数比例由高到低排序为:甘南、临夏、定西、张掖、陇南、金昌、嘉峪关、武威、天水、庆阳、平凉、白银、酒泉、兰州,同比分别增加32天、42天、18天、28天、22天、4天、2天、15天、33天、21天、18天、7天、4天,兰州减少9天。
全省PM10今年降至86微克/立方米
据王建中介绍,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环保部与省政府签订的《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我省要在2017年之前完成可吸入颗粒物(PM10)比2013年下降12%的目标任务。但是,2013年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为92微克/立方米,2014年不降反升6.5%。2015年达到95微克/立方米,虽然退出了不降反升的行列,但比2013年上升了3.3%,仅兰州、白银、酒泉3市下降,其余11市州均不降反升,我省已连续两年未完成国家下达年度削减目标任务。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评价,2015年,我省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距离到2020年,全省28%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标的要求差距很大,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形势还非常严峻。
今年国家下达我省PM10年均值削减任务为较2013年基础上下降7.2%以上(占到2017年下降12%总目标任务的60%),全省PM10年均值下降至86微克/立方米。
为此,今年我省空气将努力实现全省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控制在86微克/立方米以下,下降幅度在10%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下降3%;14个市州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平均达到82%以上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