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2015年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

12.02.2015  19:2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包头)经验交流会议精神,2015年2月12日,省政府召开全省2015年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郝远副省长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受省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省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建设厅厅长杨咏中传达了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2014年全省以棚户区改造为主要内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了2015年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郝远指出,当前全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形势非常严峻。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有助于拉动投资,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国务院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李克强总理亲自主持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北梁棚户区改造现场会,多次对棚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导部署棚改工作。2015年,国家在原实施470万套棚户区改造的基础上,又新增110万套棚改任务。棚户区改造将是今后一个时期住房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郝远强调,一是要珍惜发展机遇,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学习北梁棚改经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务必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二是要理清工作思路,全力打好棚户区改造攻坚战。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依法实施好房屋征收补偿,高水平规划设计棚户区改造项目,严格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全面完成9.8万户棚户区改造任务。三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棚户区改造提供坚强保障。要拓宽筹资渠道、落实资金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省政府副秘书长俞建宁主持会议。各市州政府分管住房保障工作的领导,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局主要负责人,省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省建设厅各处室、直属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金昌市、嘉峪关市、会宁县做了大会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