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用3-5年时间建立劳动教育体系

05.08.2015  14:01

人民网北京8月3日电(记者 贺迎春 实习生 王斯慧)日前,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用3-5年时间,统筹资源,构建模式,推动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形成普遍重视劳动教育的氛围。

意见》指出,劳动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通过劳动教育,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劳动素养,促进他们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使他们明白“生活靠劳动创造,人生也靠劳动创造”的道理,培养他们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精神,为他们终身发展和人生幸福奠定基础。

据了解,劳动教育的工作目标,一是在宏观层面上,推动建立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形成普遍重视劳动教育的氛围。二是在微观层面上,提出具体工作路径,加强示范引领,推动在全国创建一批国家级劳动教育实验区,推动地方创建一批省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特色学校,带动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深入开展。

意见》要求抓好劳动教育的关键环节,落实相关课程,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在地方和学校课程中加强劳动教育,开设家政、烹饪、手工、园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课程。要开展校内劳动,让班级、学生认领绿植或“责任田”,予以精心呵护,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开展养殖。此外,还要组织校外劳动,将校外劳动纳入学校的教育工作计划,并鼓励家务劳动。

意见》强调,要完善劳动教育的保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与师资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在工资待遇、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选先、骨干教师培养等方面,对劳动教育教师同等对待,保持劳动教育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发展。要加强资源开发,农村地区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安排相应的土地、山林、草场或水面作为学农实践的基地。此外,还要加强督导评价,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开展劳动教育督导,将学校劳动教育实施情况纳入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学校要建立学生劳动评价制度,将具体劳动情况和相关事实材料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并作为升学、评优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