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召开2015年全市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数据汇审暨2016年排污费征收工作会议

09.03.2016  09:22

3月3-4日,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召开了2015年全市排污费申报与排污费征收数据汇审暨2016年排污费征收工作会议。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高丽蓉主持会议并讲话。各县(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及排污费征收业务人员共计20余人参加了会议。

汇审会采取县(区)交叉汇审的方式进行。各县(区)负责排污收费的工作人员集体参与共同审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和交流。在随后召开的工作会上,通报了2015年度全市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汇审考评情况,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了2016年全市排污费征收工作。

会议指出,全市排污收费工作在市县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积极主动适应环保新常态,在征收过程中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2015年全市共征收排污费1412.3万元,开征排污单位435家,其中一般排污单位50家(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25家),小型三产365家。

会议强调,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各县(区)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做到“依法、全面、足额”征收,在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的同时,扩大征收面,规范排污费征收程序,不断做好重点企业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努力提升全市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工作水平。

会议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排污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排污收费是我国环境管理工作中最早提出并普遍实行的基本制度之一,要充分发挥排污收费工作在环境执法、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二要规范程序、依法行政,全面提升环境执法效能。要在抓重污染企业的同时,加大对一般污染企业的申报登记,准确核定应征收企业数量与金额,对发现拒报、谎报、瞒报和不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的单位要及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同时,要加强培训,全面提升排污收费工作者的业务技能;三要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排污收费直接涉及排污者的经济利益,各县(区)环保部门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到突出位置来抓,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减少执法随意性。同时要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水平,推行政务公开,做到阳光收费。(平凉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