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会议召开安排部署2015年度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05.11.2014  13:21

  11月4日,2015年度全市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2015年度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会议指出,各县区、各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中迅速行动,认真研究,精心组织,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在落到实处上下工夫,确保2015年度《兰州日报》等重点党报党刊发行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强调,《兰州日报》是市委机关报,《兰州晚报》是本地具有权威与影响力的都市报。《兰州日报》和《兰州晚报》是市委、市政府指导全市工作的重要工具和引领全市舆论导向的主要阵地,全市各级党组织、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要积极订阅。全市各级党政部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要订到科室,农村要订到党支部、村委会;企业要订到车间(班、组);大专院校要订到所属学院(系、室),有条件的学校可订到班级;驻兰解放军、武警部队要订到连以上单位;兰州好人、劳动模范和优秀教师要做到人手一份。

  作为中共兰州市委机关报的《兰州日报》,兼具政府经济报的功能。《兰州日报》始终坚持“主流声音、权威报道、服务经济、关注民生”的宗旨,倾力打造自己的特色栏目,经过持续的改扩版努力,这张报纸确立并巩固在“日报关注”、“城市新闻”等栏目的权威报道地位。《兰州日报》以价格合理,知性传播、深度报道的同城媒体优势逐步适应了广大读者阅读品味,赢得了广大读者的普遍认同与信赖。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下,《兰州日报》经过了数次改扩版,经过改扩版的《兰州日报》,进一步加强了党报权威性、公信力,切实增进报纸内容的贴近性、可读性,切实增进报纸形象的亲和力、时尚性,使报纸内容精彩,版式靓丽,更有效地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读者。同时,《兰州日报》的发行数量逐年稳中有升,保证党的声音和市委重大决策传递到千家万户。

  会议要求,要继续实行“财政划拨,集订分送”办法。今年我市继续在市直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实行“财政划拨,集订分送”的办法,即根据市委下达的任务数,市直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的党报党刊订阅经费,由市财政局通过市委宣传部一次性划拨给市邮政局和报刊社。各县区要组织好本地区的“财政划拨,集订分送”工作。非机关和非全额事业单位的党报党刊订阅按以往的办法由各单位根据市委下达任务数自己订阅。要抓好差额拨款单位、自收自支单位、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非集订分送单位及社会面的党报党刊征订工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企业也要积极订阅党报党刊。要鼓励“私订公助”的发行办法,要确保各级党费的15%用于党报党刊征订,要做好省财政转移支付订阅工作,要做好文化扶贫工作,要推进党报党刊的零售工作,要鼓励赠阅重点党报党刊。积极鼓励社会力量,特别是重点企业、金融部门订阅重点党报党刊,实施文化捐助,赠送到贫困地区、当地中小学校、少数民族地区和寺院等。倡导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用地方财政开展向农村基层党组织赠阅重点党报党刊,工商企业用于订阅党报党刊实施文化扶贫方面的支出视同公益救济性捐款,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扣除。

  会议强调,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要纳入全市思想政治工作考评范围。对全面完成重点党报党刊发行任务的地区和单位,列入工作实绩。连续两年没有完成发行任务的县区和单位,不能参加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等次的评选。各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规定订阅重点党报党刊的经费,由市、县(区)财政部门分级承担,统一支付。村级组织、乡镇用定额管理的公费订阅报刊必须首先订阅重点党报党刊。各县区、各单位要规范征订行为,严禁行业报刊摊派发行,严禁子报子刊借党报党刊“搭车”发行,严禁用公款订阅消费、娱乐、生活服务类报刊,一经发现,要坚决制止,严肃处理。

  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是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作为责无旁贷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订阅《兰州日报》等重点党报党刊。市委宣传部继续对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视情况派出督查组对各县区及垂直管理单位的发行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县区委宣传部门要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发行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