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报送2019年度省列重大项目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三重”、“三一”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在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带动作用,现就组织推荐报送2019年省列重大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重大工程项目;我省“十三五”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提出的重点项目;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重点项目;打造我省“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重点项目;我省加快推进十大生态产业发展的重点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精神确定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补短板项目;其他对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
二、类别划分
重大项目按行业共分为脱贫攻坚、农业水利、生态环保、交通物流、能源、新兴产业、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社会民生、城市基础设施等类别,每个行业项目按实施进度分为续建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和预备项目三类。续建项目是指2018年正在建设2019年继续建设或完工的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是指2019年上半年能够完成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前期工作并确保上半年能开工建设的项目;预备项目是已经开展前期工作,争取2019年下半年能开工的项目。
三、推荐报送程序和时限
(一)项目建设单位填写《2019年度甘肃省省列重大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交由项目所在地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暂无业主单位的项目由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直接填报。
(二)项目所在地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依据重大项目推荐条件和范围初审后,对同意推荐项目的《申请表》加盖公章;同时,将所有推荐项目填入《拟列入2019年度省列重大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并加盖公章(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
(三)项目所在地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统一报送至省政府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省政府综合楼1001室,邮编730030),电子版发至邮箱gszdxmb@163.com。
(四)《申请表》、《汇总表》及填写要求,请从“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改工作重大项目专栏”下载,填写时请不要改变表格格式。
(五)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详细填写《申请表》内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特别是项目名称、总投资、建设规模、资金构成、建设年限等,原则上按照已批复的内容填写,同时详细填写2019年度项目计划完成的形象进度、年度计划投资、重要时间节点等建设目标任务。计划新开工项目和预备项请准确填写立项审批(核准、备案)、规划、环评、用地等前期工作手续的办理情况。项目实施地点、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务必详细、准确。所有报送内容要与上级主管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核对一致。
(二)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项目选报工作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筛选项目,所选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确保项目质量;要主动与项目建设单位、有关方面充分沟通,确保数据准确。特别是列入的2019年年度投资计划必须确保能够完成,列入的2019年计划新开工项目必须确保能够开工。凡是省列重大项目不能完成年度投资计划或开工任务并申请调整计划的,省上均不做调整,仍按年初计划进行考核。
(三)请务必在《申请表》、《汇总表》表头位置注明表格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陈丽娟 毛建磊 0931-8929204(兼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9年度省列重大项目申请表 点击打开链接
2.拟列入2019年度省列重大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点击打开链接
3.填表要求 点击打开链接
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