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6.12.2016  17:43

甘科计〔2016〕16号

各市(州)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2017年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科技三会、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以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为契机,重构科技计划体系,明确各类科技计划功能、定位和边界,转变政府职能,积极落实《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按照《甘肃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确定的科技工作重点,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聚焦“3341”项目工程、“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建设,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大部署,更加注重改革任务落实,更加注重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更加注重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更加注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更加注重依靠科技人员和服务创新主体,通过科技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关键和引领作用,不断提升科技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一、计划体系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办法的通知》(甘政发〔2015〕78号)精神和全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要求,2017年省级科技计划将启用改革后的新的计划体系,分别为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知识产权计划等5类。

(一)科技重大专项计划。按照我省在全国区域发展的定位,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聚焦我省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关键产品目标和重大产业化目标,重点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的集成度高、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重大科技项目,集中国内外各类科技资源,在设定的时限内进行联合式协同攻关。加大聚焦力度和优化资金配置强度,做好与其他科技计划的分工与衔接,避免重复布局和投入。

(二)重点研发计划。聚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技术需求,以解决社会公益性技术创新和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培育新兴产业为目标,重点支持工业、农业、社会发展领域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新产品、新设备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与集成创新,着力攻克一批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瓶颈,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科技成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领域和区域发展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重点研发计划由原科技支撑计划(包括工业类、农业类、社会发展类、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等)整合组成。

(三)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充分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围绕行业、企业、区域技术创新活动的需求,加强政策引导,为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适用技术示范推广创造良好环境。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由原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民生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整合组成。技术创新引导计划根据发展需求,增设子计划。

(四)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对甘肃省重点实验室、甘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进一步优化布局,按功能定位分类梳理,完善评价机制,加强创新基地建设支持力度。鼓励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等各类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对外开放共享和提供技术服务,实现跨机构、跨区域的开放运行和共享。加大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农业科技园区、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省杰出青年基金、基础研究创新群体、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等相关人才计划的顶层设计和有机衔接。

(五)知识产权计划。知识产权计划围绕《深入实施甘肃省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部署,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落实全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建设,促进我省知识产权创造,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发挥知识产权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引导支持类项目重点支持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和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政策后补助类项目重点支持专利权质押融资补助、市州知识产权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以及专利申请资助等。


二、改革举措

(一)培育专业管理机构参与项目管理。按照省级科技管理改革精神,2017年度省级科技计划将引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参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

(二)改进项目组织模式。2017年将改革省级科技重大专项组织管理方式,创新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工作机制,坚持重大任务和科技需求导向,实施“自下而上申报”和“自上而下组织”的组织申报模式。对于事关全省战略需求和长远发展、具有明确技术和产品目标的项目,2017年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将尝试组织部分 “重点”项目,由有关处室采用“自上而下”的模式进行组织。其它省级科技计划也要突出顶层设计,采取公开征集与定向组织相结合的方式,凝练高质量科技项目。

(三)实施科技创新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甘肃省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5〕143号)和甘肃省科技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及后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甘科计〔2016〕1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创新财政资金对科技的投入使用方式,发挥市场在配置科技资源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促进科技创新供需有效对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省科技厅已于2016年9月启动了科技创新劵发放工作,请各市州科技局、有关单位积极组织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团队、科技特派员积极申领,用于支付科技活动中开展检验检测费用。

三、组织原则

2017年科技计划组织工作要积极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甘肃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目标,认真落实《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和《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准确把握科技创新的战略导向,紧扣重大需求,在重点领域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攻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准确把握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把科技创新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围绕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壮大骨干企业、解决民生难题,加强和改善科技供给;准确把握科技创新的改革重点,以科技计划为引导,努力在创新资源配置、创新绩效评价、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人才使用等环节取得突破。 项目组织方式要突出顶层设计。 以需求为导向,按照围绕创新链布局资金链的要求,采取公开征集与定向组织的方式,通过顶层设计,凝练各类重大科技项目。 项目支持方向要突出区域创新。 以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找准科技计划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在科技创新优势突出的兰白、天水、酒嘉、金武、平庆等区域重点配置科技资源。 项目支持重点要突出企业主体。 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实现传统产业现代化、科技成果产业化。 项目组织形式要突出协同创新。 坚持产学研用结合,整合优质优势资源,瞄准全省重大战略需求和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实施重点项目,努力攻克一批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全局性、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促进产业化。 项目考核目标要突出绩效评价。 突出科技创新平台搭建、科技人才团队培养、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绩效考核目标。

四、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落实

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中涉及的各类奖励补助资金,按照流程核准后下达,不列入本次项目申报范围。

五、支持重点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关键之年,是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承上启下的一年。各类科技计划要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以下方面组织项目:

1.重点围绕精准扶贫、富民产业培育和现代农业发展组织项目。

2.重点围绕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及“六个一百”工程组织项目。

3.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制造2025、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和“互联网+”创新与应用组织项目。

4.重点围绕加快科技服务业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组织项目。

5.重点围绕创新型企业培育组织项目。

6.重点围绕培育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组织项目。

7.重点围绕院所改革和科技中介机构培育组织项目。

8.重点围绕统筹科技资源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组织项目。

9.重点围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知识产权运营与交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和专利质量提升等组织项目。

六、申报说明

1.根据全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相关要求,2017年省级科技计划按照新的计划体系申报。

2.各科技计划受理处、限项等见下表,申报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2月28日。正在实施或尚未结题的项目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申报新上项目。正在主持重点实验室、科技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团队、杰出青年基金及创新群体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可以新申报1项科技计划项目。

序号

计划类别

管理处室

备注

1

科技重大专项计划

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分领域进行受理,涉及国际科技合作及“一带一路”的重大科技项目由国际处受理,计划处综合协调

限项申报

2

重点研发计划

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国际处分领域管理

限项申报

3

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计划处进行管理

不限项

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

计划处进行管理

不限项

民生科技

社发处

暂不申报

软科学研究

政策处

限项申报

4

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

重点实验室

基础处

暂不申报,按照《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流程进行管理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基础处

暂不申报,按照《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流程进行管理

科技创新基地(平台)

暂不申报,按照《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流程进行管理

省属科研院所、市县创新能力建设

条财处

不限项

杰出青年基金

基础处

限项申报

基础研究创新群体

基础处

限项申报

自然科学基金

基础处

限项申报

青年基金

基础处

限项申报

5

知识产权计划

省知识产权局

不限项

4.属地推荐。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选择项目推荐单位完成申报工作。

5.各市州科技局、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在分析近年行业、区域科技进步目标的基础上,按照申报原则,遴选本行业、部门和本地区重点领域的重点技术需求项目,根据各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和具体要求,通过甘肃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信息传输。

6.所有计划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于2017年3月6日前报省科技厅相关处室。

六、申报要求

1.只受理具有法人资质的机构进行网上注册和申报,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学研联盟等组织申报的项目应在申报单位(依托单位)备注中说明。

2.涉密项目不得通过“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3.同一项目不得在不同科技计划或不同申报渠道间重复申报。

4.项目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8岁,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5.项目申报应坚持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合理编制预算。

6.项目经推荐单位审核推荐,业务处室审核受理后,申报单位通过“信息系统”打印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份数一般为1份),报省科技厅或项目专业管理机构。

7. 为了便于项目评审,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项目需在项目申报系统上传项目实施基础条件相关视频及照片(视频播放时长限制在3至5分钟,大小不超过30M;照片3张,合计大小不超过10M)后,方可提交项目申报书。

8. 重点研发计划、杰出青年基金、基础研究创新群体、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省科技厅将统一组织查新(无需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查新报告),查新结果将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17年度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2.2017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3.2017年度甘肃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4.2017年度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5.2017年度甘肃省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6.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7.2017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图

                                                                          甘肃省科技厅        

                                                                          2016年12月26日    

(全文下载: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