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甘肃省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28.01.2016  18:55

甘科计函〔2016〕6号

各市(州)科技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等十三项统计制度的函》(国统制〔2014〕154号)、《科技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2007〕620号)规定,按照科学技术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创〔2015〕377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5〕209号)要求,现就2015年度全省科技统计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及范围

(一)年度统计调查

1. 国家综合科技统计调查

(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包括: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统计调查(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社会与人文科学领域):调查范围是指中科院属、国家部委属、省属及地(市)属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和转制研究与开发机构;

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统计调查:调查范围是指中科院属、国家部委属、省属及地(市)属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独立科技信息和文献机构及转制科技信息和文献机构;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其他单位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统计调查:调查范围是指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政府部门属研究与开发机构)。

(2)地方财政科技拨款统计调查

调查范围:省、地(市)、县本级财政科技经费,以及全省(包括省、地、县三级)财政科技经费,不包括国务院各部门拨给地方的各类科技经费。

(3)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调查范围:经科技部批准、验收不满3年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和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2. 国家火炬统计调查

(1)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外)企业统计调查

调查范围:从2013年到2015年,经甘肃省科技厅认定及复审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填报。

(2)国家大学科技园统计调查

调查范围:经国家科技部、教育部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填报。

(3)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统计调查

调查范围:经国家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

(4)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情况统计调查

调查范围:经省政府批准的金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酒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调查

调查范围:经科技部认定的在甘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及由省科技厅、各市(州)科技局批准的创业服务中心、各类孵化器及留学人员创业园以及各类孵化器在孵(毕业)企业。

3. 省级综合科技统计调查

(1)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统计调查

调查范围:在甘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含培育基地)。

(2)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统计调查

调查范围:在甘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含省部共建);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省级重点实验室(含培育基地)。

(3)科技管理机构统计调查

调查范围:省直有关部门科技管理机构;各市(州)及所辖区(县)科技局;中科院兰州分院、省农科院、省科学院及省社科院科技管理机构。

(4)非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统计调查

调查范围:隶属于省内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的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的非独立机构。

(5)科研基地调查

调查范围:在甘国家实验室和国家级野外观测站(台)。

(6)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调查

调查范围:甘肃省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7)两院院士统计调查

调查范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在甘院士。

(8)甘肃省科技研发人才队伍问卷调查

调查范围:甘肃省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高等院校。

(二)季度统计调查

1. 甘肃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数据季度统计调查

调查范围:2015年底有效期内的甘肃省高新技术企业(区内外)。

2. 甘肃省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季度统计调查

调查范围:甘肃省科技厅相关处室、中科院兰州分院及中科院在甘各单位。

二、组织与分工

中科院属、国家部委属、省属科研机构的统计调查由甘肃省科技厅直接组织调查;其他按地区分片负责组织调查,即各市(州)科技局负责本辖区内被调查单位的统计布置、培训、数据采集、审核以及调查结果上报等各项工作。

2015年度全省科技统计调查工作委托甘肃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技统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三、填报要求

(一)年度统计调查数据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注:科技管理机构统计调查表中填报的信息以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为准)。

季度统计调查数据报告期:2015年1-4季度。

(二)填报报表时,必须按各报表所规定的指标名称、指标含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编号代码等认真填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三)统计报表上报时,必须由本机构负责人签章确认,并加盖机构公章。

四、统计任务分解、报送材料及报送方式

(一)统计报表任务分解

被调查单位请仔细阅读2015年度科技统计任务归口分解表(详见附件1),各类统计调查清单、统计调查表的电子版、统计软件及文件等相关资料可在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统计”专栏下载,网址是http://www.gsstc.gov.cn/kjtj。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

1. 年度统计调查

数据验收采用人工报送的方式,报送时间为2016年2月29日—3月16日,各组织单位或填报单位需按照送审时间表中规定时间按时报送数据及相关资料(送审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并经主管统计人员当面审核排除错误。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统计调查表”在2016年5月15日之前报送(可寄送);“科技管理机构情况统计调查表”2016年7月15日之前报送(可寄送)。

2. 季度统计调查

(1)甘肃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数据季度统计调查采用“高新技术企业快报”系统进行网络填报。网报时间为上季度统计报表于下一季度首月的15日之前填报,即:2016年第一季度统计数据填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

(2)甘肃省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季度统计调查上报时间为上季度统计报表于下一季度首月的10日之前报送。

(三)报送材料

1.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调查表、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调查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单位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调查表、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表及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均需报送纸质报表一式2份(要求:从年报系统中打印盖章)及电子数据;

注意事项:新增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除填报统计报表以外,需补充上报材料包括:新增调查单位核定单(见附件3)、新增调查单位基本情况、主营业务范围(可以从其官网下载)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外)企业调查表、国家大学科技园调查表、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调查表及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查表均要求通过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址是http://tj.ctp.gov.cn)在线填报,填报账号和密码单另下发,通过系统在线打印报表、盖章报送纸质报表一式2份。在填报数据时,系统中出现错误或警告提示的,必须提交明确的解释。

3.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调查表要求通过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上报系统在线填报,全国科技企业孵化器信息管理系统登录网址是http://www.ctpio.org,各市州及直报企业孵化器账号和密码单另下发。上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31日。

4.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调查表和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调查表均要求通过省科技厅“网上调查”栏目的系统中在线填报(网址是http://www.gsstc.gov.cn/hdjl/),通过系统在线打印、盖章报送纸质报表1份。账号和密码使用贵单位在《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注册的账号和密码。

5.科技管理机构统计调查表、非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统计调查表、科研地基统计调查表、国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统计调查表、两院院士统计调查表和甘肃省科技研发人才队伍调查问卷均需上报纸件(需加盖公章)及电子数据各1份。

6.甘肃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数据季度统计调查采用“高新技术企业快报”系统进行网络填报,无需上报纸质报表。该系统可分为管理版和用户版。系统管理版使用者包括省级管理员(即省科技厅)和市级管理员(各市、州科技局、兰州高新区、白银高新区),网址为 http://kh.tjnj.gsinfo.cn/admin.php ;系统用户版由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数据录入、提交、修改及查询等操作,用户版使用者通过省科技厅“网上调查”栏目的系统中在线填报(网址是 http://www.gsstc.gov.cn ),帐号和密码使用贵单位在《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注册的帐号和密码。

五、统计调查专项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一)总负责:荣良骥 0931-8877002

刘 军 0931-8849102-801

(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甘肃省科技研发人才队伍问卷调查和甘肃省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季度统计调查

负责人:吴洁琼 0931-8849102-802

(三)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和甘肃省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统计调查

负责人:张佳宁 0931-8849102-801

(四)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和甘肃省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情况统计调查

负责人:樊红梅 0931-8849102-801

(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外)企业、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情况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统计调查

负责人:倪志敏 0931-8849102-801

(六)科技管理机构、非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科研地基、国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及两院院士等统计调查

负责人:刘 军 0931-8849102-801

(七)甘肃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数据季度统计调查

负责人:刘 军、倪志敏 0931-8849102-801

六、其他

单位:甘肃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技统计中心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平凉路531号

邮编:730000

传真:0931-8877002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 2015年度科技统计任务归口分解表

      2. 2015年度科技统计报表送审时间安排

      3. 新增调查单位核定单

                                                                            甘肃省科技厅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