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17.12.2014  13:40
 
   
 

 

各研究所: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5年度课题指南》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已予以发布。请各研究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做好相关工作,鼓励有条件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0年3月1日后出生)。

 

二、《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

 

三、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项目公告》等)从院网站下载或到科研处科研管理科索要。

 

四、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彦翔  

 

联系电话:0931-7761064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