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印发2017年全省核与辐射安全执法检查计划

12.04.2017  18:58

近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要求,切实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和执法力度,我厅下发了《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核与辐射安全执法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全省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和电磁技术利用单位全面开展例行执法检查,认真排查辐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通知》要求各市州紧紧围绕中央环保督查、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督查等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以及第五次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会和2017年全省环保工作会议要求,重点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电磁装置(设备)使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日常运行与管理情况,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安全培训情况,放射性同位素转入审批、转移备案,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监测和个人剂量监测情况,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等进行检查。

通知》强调各市州严格落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按照监管职责认真做好辖区内监督检查工作,并进一步明确县区环保局监管职责,逐步完善“三级审批、四级监管”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模式,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无死角。

据悉,省厅将对市州执法检查情况开展督查,并纳入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同时,针对重点部位和重大问题,将组织省市县联合检查,重拳出击,适时组织市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人员参加交叉检查,确保核与辐射执法检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