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2014年依法行政考核情况的通报
甘依法办发【2015】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2014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2014年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甘肃省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甘肃省2014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从实地考核、知识测试、平时成绩、创新加分四个方面,对14个市州政府、甘肃矿区和32个省直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其他省直部门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提交了书面总结报告。结合依法行政中期督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第四轮持证执法培训考试、综合执法试点等平时的多方面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取得成效
从考核的总体情况看,各市州、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委会精神,围绕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标准,尽职履责,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氛围日渐浓厚。各市州、各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通过开展多层次宣讲活动,聘请专家授课,组织理论研讨等形式,认真学习宣传和领会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各级政府机关领导能够自觉树立法治观念,积极营造法治环境,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谋划工作、处理问题,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是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提升。各市州、各部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依法履行备案审查职责,全面落实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兰州市、天水市、酒泉市和白银市实行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加大了监督力度,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加强。
三是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完善。省政府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建立了政府法律专家人才库。兰州、天水、酒泉、平凉、定西、临夏等市州已聘任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并建立了相关制度。各市州、各部门健全行政决策规则,完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度,决策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行政执法行为日趋规范。各市州、各部门按照全省第四轮持证执法工作的要求,全面完成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证件发放工作。积极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明确处罚执行标准,压缩了自由裁量空间。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依法审查批准10个市州的39个县区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通过开展多层次案卷评查,自上而下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完善以合法性审查为中心的执法程序,落实以责任追究为重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是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各市州、各部门按照中央和省里部署,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下好简政放权这一改革先手棋,取消、调整和下放了一大批审批事项,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的动力。通过普遍设立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方便了群众办事。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管理和服务效能明显提升。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嘉峪关市将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局 合一,组建市场监管局,在我省率先建立大市场监管新体制。兰州新区制定综合执法改革方案,拟将7个领域35个方面共1985项行政执法权集中到一个综合执法部门行使,设立打破行业、部门和领域界限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六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力度逐渐加大。坚持实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加大监察、审计监督力度,强化纠错问责机制。开展依法行政中期督查和年度考核,行政监督体系更加完善。
七是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张掖、酒泉、平凉市开展以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为主要内容的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努力实现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的目标。甘南州注重运用法治方法,妥善解决了持续18年之久的“尼江事件”,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双赢。完善社会矛盾三调联动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存在问题
考核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一是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部分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法治意识淡薄,依法行政能力欠缺,有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等问题。
二是行政执法水平仍有待提高。部分执法单位虽然制定了行使处罚裁量权的标准,但在实际处罚过程中没有得到切实执行。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现象。有些执法文书法定要素不全,没有明确告知听证、行政相对人复议、行政诉讼的具体救济途径,行政许可案卷不健全。
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听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重大决策程序制度落实不力。罚缴分离制度没有得到严格执行,罚款单位自行执收罚款的问题较为突出。一些地方和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没有按照规定标明有效期限。部分省直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报备不重视,延迟报备情况较为突出。
四是行政复议功能未得到有效发挥。对行政复议相关法律制度的宣传不够,社会认知度不高,行政相对人仍习惯于通过信访途径处理矛盾纠纷。县级政府和市级部门受案数量偏少,甚至为零,行政复议未起到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
五是基层法制工作力量不足。一些市县政府法制机构的规格设置较低,工作力量非常薄弱,编制职数和人员配备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需要。个别地方和部门复议机构专业人员少,缺乏必要的办案条件,影响了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功能的发挥。
三、考核结果
经综合评估,市州政府考核排名前5位的依次为:庆阳市、武威市、嘉峪关市、天水市、张掖市。
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考核排名前20位的单位为(排名不分先后):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审计厅、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宗教局、省旅游局、省国税局、省烟草专卖局。
为鼓励先进,对上述5个市州和20个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总结经验,不断进取,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取得更大成绩。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甘肃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精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要求的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努力开创法治甘肃建设的新局面。
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