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2015年中小学综合督导评估工作全面展开

16.11.2015  13:26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综合办学实力,逐步实现优质均衡和内涵、特色发展, 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实施创造良好环境。从11月10日开始,临泽县教体局和教育督导室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为期二十天的2015年中小学综合督导评估。

本次综合督导,将分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两个阶段进行,其中11月10日-11月20日为第一阶段,开展对初级中学和乡镇中心小学、城区小学的督导。11月20日-11月28日为第二阶段,开展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农村小学(教学点)的督导。义务教育阶段将围绕标准化学校(教学点)建设自查复评及整改情况,重点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安全工作、课堂教学、质量监测五个方面进行督导评估,督导实行首席督学负责制,按照“谁的生源地谁督学”原则,根据督导评估要点,按照“自评—督评—指导—整改”的环节,分层次分阶段,采取听(听校园长汇报、听课、理念创新)、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教案、作业等)、问(小学中高年级以上进行问卷调查、教师问卷调查、师生个别谈话)、评(评课交流、量化评分)和大会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督导由督导室牵头,责任区挂靠领导和责任干部负责,聘请市局领导、县外专家进行。

为使本次督导督出实效,县教体局和教育督导室高度重视,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中小学综合督导评估的通知》,由首席督学负责,抽调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兼职督学、学校领导、骨干教师、教体局督学责任区干部组成督查评估小组,修定了2015年中小学综合督导评估要点和各类评价样表,并要求各督学责任区根据本次督导工作要求和督导校园实际,提前制订好督导方案、问卷调查表,并认真自查并撰写自评报告,在督查工作中做到四个“”,即到位到边,“一校”不落;方法科学规范,“一步”不错;问题记录在案,“一条”不少;落实问题整改,“一项”不落。

 

供稿:临泽县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