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暨案件质量推进会

28.07.2016  02:04


      7月26日,平凉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暨案件质量推进会在平凉宾馆召开,各县(区)院分管副检察长、公诉部门负责人、市院公诉处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全省公诉工作研讨会”精神,听取了各县(区)院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对2016年度上半年公诉工作的汇报,全面总结分析了上半年公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安排部署了下半年全市重点公诉工作。市院分管公诉工作的张杰副检察长做了重要讲话。
      在总结通报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后,张杰副检察长就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深化认识、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在当前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办案责任制即将实施的情况下,把案件质量摆在突出位置始终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二是树立最基本的“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人权保障”等现代刑法理念,以程序的公正保障实体的公正三是进一步完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落实侦、捕、诉一体化机制。四是在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下,更加重视对客观证据的审查运用。五是建立完善的各环节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倒查机制,从办案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直至检察长,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解决的问题没有解决,什么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
      会上还对《平凉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保护出席法庭公诉人员安全暂行办法》(意见征求稿)进行了讨论。各县(区)院警务工作负责人及分管副检察长参加了会议,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在当前的司法环境下,司法警察保障公诉人出席法庭履行职务时的人身和案卷材料安全,对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十分迫切和必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该办法的出台为我市出庭公诉人员的人身财产及案卷材料安全提供了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