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文明旅游
孟夏四月,天气日暖,东风吹拂,大地复苏,花红草绿,山清水秀,正是出门踏青,郊游休闲,本地观光,外域赏景的大好季节。经过一冬和料峭春寒中的蜗居,意欲出游的人们,大都选在这个季节,此乃可谓集天时、地利、人和于一体,实为明智之佳选,出游之正时。
近年来,每当此时,阖家自驾出游,或参团旅游者络绎不绝;至于每个景点,更是人山人海,盛况空前,好不热闹。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人们的旅游休闲、疗养度假给予了物质支撑,同时也促进了旅游经济产业的繁荣发展,是一件于个人和国家均有益处的好事。但旅游中个别人的不文明行为,也在社会上,乃至异域他邦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这除要求个别旅游者自己应引起深刻反思外,也要求我们的管理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才能力促文明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前不久国家旅游局出台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暂行管理办法》,应该说是非常及时的,也是一个切实可行的举措。当然,将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记录在案”、“列入黑名单”,并予以处罚是必要的,但作为文明社会而言,最终的目的不应放在处罚上,应置于监督教育和全面提高游客的文明素质与社会公德的培养上,以使参与旅游的人都能自规自律,严格遵守各地旅游规定,做到心中装有文明,手中携有文明,摆正文明旅游态度,珍视文明旅游行为,视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为最大耻辱;除提醒自己身边的人做到文明旅游,远离不文明行为外,还应与旅游中看到或发现的不文明的人事作斗争,竭力维护和创造文明旅游环境。尽管旅游是个人行为,但它代表和反映的是一个地区、国家的形象,在旅游中除了自己尽情玩乐,愉悦精神外,还应有为地方、国家争光的思想意识,把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文明古国的好传统发扬光大,为本民族和异域他邦的人民作出榜样,带个好头,从而为自己国家赢得好的声誉。切不可做“刻字留名”、折花损柳、玷污文物、破坏环境以及影响国家声誉的傻事、蠢事。切忌在生活水平提高了的今天,反而让自己的文明素质降低了的怪现象出现。要知道旅游少不了你我他,旅游文明靠大家,我们每个人都应带着文明出行、旅游。当然,真正的文明旅游需要游客、导游、企业和社会的相互配合、共同作为才行。
相信,只要每个游客的社会公德意识、文明素质以及综合修养普遍提高了,充分调动起了广大游客的主观能动性和增强了文明旅游的荣誉感,让游客真正理解文明旅游于己、于人、于国乃至于他乡异国的重大意义,让每个游客能够做到心中有文明、手中携文明、游中播文明和走后留文明,那么,我们倡导的文明旅游才会发挥作用,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