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迅速安排部署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
10月30日,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结束之后,平凉市立即召开会议,对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副市长杨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各县(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等18个市直部门(单位)负责人,各县(区)环保局和平凉工业园区安监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以及有关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这次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是回应人民群众新关注,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的重大措施;是奠定工作新基础,使新《环保法》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是深刻汲取内蒙古阿拉善盟腾格里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提出的“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统一查处标准、严格责任追究”的要求,按照省上确定的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土壤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工业园区污染防治9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以及省上确定的检查对象、内容和现场检查的形式,抓好落实。
会议强调,这次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要由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到问题比较突出的企业督促查处有关违法案件。各县(区)和平凉工业园区要立即召开会议,原原本本地传达好全省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任务和责任明确到部门、企业和具体人员,以县(区)为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立即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要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工作步骤和阶段性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对象,一个一个地进行检查、一个一个地进行登记、一个一个地进行整改。市上将制定印发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并从11月上旬开始,抽组人员组成督查组,与年终市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检查结合起来,对各县(区)和平凉工业园区大检查工作启动情况进行督查。(平凉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