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直机关选拔补充干部有基层工作经验者将优先考虑
抓落实关键在干部,关键在选人用人。近日印发执行的《中共兰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落实年”行动的实施办法》明确提出,我市要健全完善考核评价办法,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落实省委“逢提必下”、“凡进必下”的规定,市委选拔干部优先考虑在基层工作的干部、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经过基层锻炼的干部;市直机关补充工作人员要面向基层,注重从基层选拔。
全面抓好工作落实,要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制度
《实施办法》提出,为了全面抓好工作落实,我市要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制度,市级四大班子、各县区委和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党工委每季度向市委常委会报告一次抓落实的进展情况。副地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季度向市委书面报告一次各自分管工作计划目标及阶段性任务落实进展情况。遇重要情况、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以及在自己分工职权范围内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市委或市委主要领导。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制度,分别由市级分管领导负责确定。
采取四种方式加大“工作落实年”行动督查力度
安排部署的工作究竟有没有落实?存在什么问题?这就需要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及时掌握进展,督促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都落实到位。
对于“工作落实年”行动,我市将主要采取四种方式进行督查督办:要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督促检查。副地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领导干部下基层抓落实的规定和要求,带着问题、带着课题、带着思考,深入基层、深入工作联系点、深入分管部门调查研究,在工作一线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指导帮助工作;要充分发挥督查机构的职能作用。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是督促抓落实的重要力量,既要抓好面上的督查,更要突出重点督查,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对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的部署安排,对照责任清单,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督查;要更加注重发挥人大、政协机关的监督作用。市委根据对全市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阶段性中心任务、重点工作,及时向人大党组、政协党组出题目、交任务,动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发挥监督作用。人大党组、政协党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经常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视察、调查、质询活动,以及提案、建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市委;要进一步强化舆论监督作用,新闻媒体组织力量经常深入基层,深入“3341”项目工程现场、“双联”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一线、“3783”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及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实践中,发现和总结经验,宣传和推广典型,特别是对那些工作落实不力、打不开局面、矛盾和问题突出的地方,对那些工作责任心不强、懒政怠政、作风和形象改变不大,尤其是责任清单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干部,要加大跟踪报道力度,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市委市直机关选拔补充干部,要突出基层导向
《实施办法》提出,要健全完善考核评价办法,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要突出基层导向,严格落实省委“逢提必下”、“凡进必下”的规定,市委选拔干部优先考虑在基层工作的干部、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经过基层锻炼的干部;市直机关补充工作人员要面向基层,注重从基层选拔。要突出分管领导的评价,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要加大市级分管领导的评价权重,充分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要突出考核结果的运用,把“工作落实年”行动的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个人年度考核,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工作落实年”行动中表现突出、成绩突出的干部,要大胆选拔任用;对那些表现平平、考核排名靠后的干部,要逐级约谈,该批评的要批评,该提醒的要提醒,该调整的要坚决调整,该追究责任的要严厉问责,尤其是对那些正处于试用期的干部,取消任职资格。
各级组织开展“工作落实年”情况要及时报告市委
市委决定,全市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落实年”行动,由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整个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查推动、考核奖惩。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和协调工作,负责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及重大决策部署的任务分解、统筹协调,负责“工作落实年”行动的考核标准的制定和奖惩的组织实施,负责对“工作落实年”行动的舆论宣传、氛围营造和舆论监督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乡镇、街道、社区和选调生中选调。
同时,要求各县区委、市直各部门党组参照此《实施办法》,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各级组织开展“工作落实年”行动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市委。首席记者郭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