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环境监测站认真学习新环保法

08.01.2015  09:54

为适应新环保法对环境监测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近日,嘉峪关市环境监测站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新环保法》规定了环境监测统一监督管理和环境监测活动的范畴、职能和法律责任,为依法管理和依法监测指明了方向。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一致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切实履行环境监测职能,充分发挥环境监测的重要作用,为促进嘉峪关市经济发展和改善环境质量作出积极贡献。同时就新环保法赋予环境监测的职能职责结合实际工作,对今后监测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规范管理,健全完善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管理体系,严格按照监测规范开展监测工作。二是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客观真实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严防在监测工作中弄虚作假、修改数据和谎报瞒报等失职渎职行为,切实做到依法监测。三是为经济发展服务,加强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污染源及地表水、饮用水源、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为我市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嘉峪关市环保局 张晓雯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