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看不见”是“市长不治污”的理由吗?

05.06.2014  11:28

  “市长说,地下铺了管网,把几百亿埋在地下,老百姓也看不见,我怎么能干这个事儿呢!”在一个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城市调研时,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听到这样的声音。这也是政府主导水污染治理的困境。骆建华认为,工业污染治理之所以见效不明显,是因为投入不足的问题一直存在。污染治理最重要的指标是投入,投入不到位,治理就跟不上。骆建华建议,应该搞第三方治理,让更多的资本进入污染治理领域。(《中国经济周刊》6月3日)

  假如投了几百亿下去,却连个回声都听不到,甚至啥都没见着,这钱究竟花到了哪儿,花得到底值不值,当然难免引发质疑。某种程度上,政府花钱,谨小慎微一点,其实没啥坏处,充分考虑市民公众的意愿和感受,更是理所应当。从这个角度来看,“地下铺了管网,几百亿埋在地下,老百姓也看不见,我怎么能干这个事儿呢”,一位市长对于治污工程的抵触与排斥,要说也不难理解。

  应当承认,污染治理这事儿,是不是就全该政府来“擦屁股”,甚至统统由财政来埋单,本身其实也值得商榷。毕竟,政府对于污染治理的大包大揽,其实意味着让纳税人来承担污染元凶的责任,这不仅意味着污染治理责任的错配,财政对于污染治理的大包大揽,甚至是对污染行为的纵容。一定程度上,对于政府而言,在污染治理这事儿上,与其亲自披挂上阵,倒不如担当好监管者的角色,并让“谁污染谁治理”的责任对等机制真正归位。

  不过,财政不必在污染治理这事儿上慷纳税人之慨,并不意味着在污染治理这事儿上,政府完全可以作壁上观。不仅如此,当“几百亿埋在地下,老百姓也看不见” 竟然成为市长对治污工程撂挑子,甩手不干的理由。乍一看来似乎是充分考虑市民的感受,尊重市民的意愿。但市长怎么能干“老百姓看不见”的事儿,与其说是出于老百姓视角与利益的考量,毋宁说更多仍然是以政绩和官位作为出发点。

  某种程度上,以“老百姓看不见”为由来否定一项公共投入及其背后的政府责任,恰恰有违民生工程立项的基本常识。现实中,与市民切身利益攸关的,其实从来都不是那些看起来“高大上”的形象工程,而那些“看不见”的城市地下管网,污染收纳与治理的基础设施,恰恰与市民公众的基本权益密切相关。既然如此,民生项目的立项,市政工程的排序,以“老百姓看不见”来一票否决,暴露的又何尝不是“形象工程”思维呢。而连市长对于污染治理工程都如此淡漠和排斥,对于治污投入的态度更是暧昧而晦涩,国内污染治理始终难见起色,市民公众不得不长期忍受污染之苦,市长们上述“以民为本”的态度恐怕难逃干系。

  基于此,治污当然是个花钱的事儿,几百亿的治污投入究竟该谁来出,当然值得商榷,但“老百姓看不见”,显然不是市长“有污不治”的理由。而由于治污工程的公共性,即便治污成本应当由污染者承担,但政府部门在治污工程的组织与实施中的角色,显然不容推诿。而所谓“老百姓看不见”,恐怕本身更是推辞,地下管网老百姓看不见,并不代表老百姓就无从感知,市民公众对于污染之祸一直以来的零容忍,市长们究竟是真看不见,还是故意视而不见,倒是更需追问。

  一言以蔽之,治污投入不足的背后,固然不乏责任的错位,但相比“市民看不见”, “市长视而不见”无疑更令人担忧。(吴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