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民政局狠抓廉政建设保障民政事业发展
2014年,武威市民政局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同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目标管理、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先后6次专题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4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聚焦中心任务,严明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按照市委“4883”主体责任体系,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约谈实施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等,把各项任务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接受监督,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约谈班子成员、县区民政局、局属单位、局机关科室和双联乡村负责人31人(次)。 二是 严明财经纪律。加大对局机关财务、局属单位及县区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项目招投标,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保证了各项民政资金的安全。 三是 突出督促落实。对城乡低保、村务监督委员会、为民办实事、惠民政策、公益金项目等进行了专项督查,尤其对项目建设建立台账、督办销号。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较好地保证了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与质量。 四是 加强效能建设。狠抓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3起不作为慢作为现象进行了通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1件,办理网络咨询7件,办理市纪委批示案件3件。
(武威市民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