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召开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会
4月19日,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召开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会。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建明主持会议并讲话,两级院各业务部门、案件管理部门全体人员和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参加了会议。针对本次案件质量评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玉霞批示指出: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应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并通过案件评查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
会议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一季度案件质量评查总体情况,并分别对侦监类、公诉类、民行类、控申类和执检类案件评查发现的共性、个性、典型问题进行点评。参会人员就本次案件评查中有争议的问题开展讨论,并现场查阅相关规定,对争议的问题统一意见,明确标准。随后,大家共同学习了高检院《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材料立卷归档细则》、《甘肃省检察机关诉讼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等规定。与会相关部门依次表态:对评查小组评查出的具体问题全部接受、主动认领、认真整改,力争办案质量稳步提升。
张建明强调,要充分重视和直面存在的问题,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和理念,以敢于担当、精益求精的精气神做好业务工作,保证案件质量。并就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张建明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把案件质量作为司法办案的重中之重,抓严抓实、抓深抓细,要在执法理念上转变,工作作风上转变,管理方式上转变,使案件质量评查向主动评查和常态评查转变。要做好评查问题的反馈落实工作,要将具体问题及时全面反馈给办案部门和办案人,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切实纠正整改不到位、不全面、不认真,屡改屡犯等问题。要运用好评查结果,要设计运用好工作制度和奖惩办法,把评查结果计入员额检察官司法档案,使评查结果与工作考核、绩效奖励、评先评优相挂钩,使案件评查真正起到正向激励作用,以此加强对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促使办案流程更加严格公正,法律文书制作管理更加规范,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司法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