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工商局五项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

18.07.2014  18:28

一、明确原则,进一步细化行政自由裁量标准。按照行政自由裁量原则,市工商局对涉及工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细化,共梳理规范78个常用法律法规225余种常见的违法行为。

二、建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公开制度。按照 “三公开”原则,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外的执法自由裁量理由、法律依据和裁量结果等对社会公开,允许公众查阅,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施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说明理由制度。在全市系统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要求办案人员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中说明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违反法律依据、处罚法律依据、自由裁量权的使用理由等情况进行说明。

四、实施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核审制度。法制机构在进行案件核审时,必须对处罚幅度和自由裁量权的使用进行核审,对自由裁量权适用不当的提出核审意见;对有重大自由裁量事项的案件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

五、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适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造成重大执法过错的,按照《金昌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