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将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宣讲、约谈和检查督导活动

02.12.2014  04:11

    【本报讯】近日,市委办公厅下发《市委常委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宣讲、约谈和检查督导活动的意见》,对市委常委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宣讲、约谈和检查督导活动做出安排。

    据悉,此次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主要包括宣讲、约谈和检查督导三个内容。宣讲内容重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论述,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系列文件精神和要求。约谈则要求市委常委分别与分管部门、联系点的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管组织人事的处室负责人谈话,有针对性地指出问题,提出明确要求。由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分别就约谈部门、单位班子和个人在抓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有关问题,书面提供有关常委。检查督导将采取实地调研、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和个别询问的方式进行。

    《意见》还就活动的具体事项作了说明。其中,联系点的确定参照省委常委的做法,将市委常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调整为党建工作联系点,意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发展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市委常委在从严治党中以上率下的作用,进一步为全市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树标杆、做示范。

    另据市委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督查调研的通知》,11月20日,省委召开部分市州县(区)、乡镇(街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座谈会,省委书记王三运作了重要讲话,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了新要求。根据这次会议要求,近期,市委主要领导将分片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督查调研,听取相关县区和部门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市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

    《通知》要求各县区及参会单位认真做好准备,并着力在以下五个方面作重点汇报:一是怎么抓主体责任的细化和落实,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二是对基层干部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损害群众利益的19个重点领域采取了哪些措施;三是基层的廉政风险防控和违纪违法现象有哪些,呈现出什么特点;四是抓党风廉政建设有什么好的经验和做法;五是对市委、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什么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