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出台办法管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21.04.2016  08:26

    原标题:兰州出台办法管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为了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兰州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兰州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在保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审批权“四权”不变和自愿的前提下,实行农村集体 “三资”委托代理制度。

    据悉,为了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在保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审批权“四权”不变和自愿的前提下,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整合资源,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每年1月份公布当年财务收支计划,每月公布各项收支及资产负债增减变动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依据会计资料,对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每月逐笔逐项向全体成员公布;重大事项、涉及村民利益的敏感事项要及时公开。 (首席记者 丁炜娜)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