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出台专项政策扶持大众创新创业发展
为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趋势,聚集创新要素、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8月20日,在充分调研学习先进城市做法的基础上,宁波市出台《关于培育发展众创空间 促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甬政办发[2015]17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新氛围。
《实施意见》提出,到2016年,全市各县(市)区至少建成一家综合性众创空间及若干家创客服务中心。到2020年,建成100家能有效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具有明确产业导向和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和创客服务中心,吸纳集聚1000名(家)天使投资自然人、天使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注册孵化10000家有效助推“港口经济圈”建设的创新型小微企业,辅导培育10万名科技创业人才。
积极培育创新创业大平台,建设一批具宁波特色的众创空间,积极吸纳集聚一批创客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吸纳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服务,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
大力支持创客创新创业,强化完善创新创业辅导体系,努力形成“创业者-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创业导师”良性互动机制;开放共享公共科研仪器设备;鼓励高等院校构建众创空间,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建设;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和离岗创业,重点扶持“新四军”创新创业,构建“创客+苗圃+孵化+加速”的创业成长模式。
加快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拓宽创业投融资对接渠道;创新科技金融服务产品,重点鼓励科技银行、设有科技金融部的商业银行优化信贷结构与比例,面向创客企业提供科技信贷、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科技金融服务,增强金融机构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服务能力。
持续营造创新创业生态氛围,努力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氛围,形成创新舆论导向;支持众创空间举办创新创业大赛,鼓励众创空间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竞赛和交流活动,弘扬创新创业文化。
健全政策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研究制定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新机制、新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用政府对创新创业的“小投入”吸引社会资本的“大投入”;实施长效激励机制,建立结合众创空间特色、涵盖运行体制机制创新、创客服务标准规范、创新环境硬件建设、创业人才引进等主要指标的立体化运行管理与绩效评价体系。
(来源:宁波市科技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