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工商局简政放权取消下放两项行政审批事项
07.11.2014 13:00
本文来源: 工商局
为进一步加强广告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兰州市工商局根据《省工商局关于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取消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收费、备案管理事项,下放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行政审批事项,由县、区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许可登记。
一是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许可下放至县、区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由属地县、区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广告法》、《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等广告管理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登记。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得核发《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
二是直属各分局、县(区)工商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可根据自身情况采取网上登记或人工登记,不统一登记模式。
三是各分局、县(区)工商局应以此次下放登记许可为契机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企业台账。对辖区内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进行清理整顿,重点清理整顿未经核准登记、未取得《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擅自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过期,仍继续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的广告;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或者将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转让他人发布经营;广告内容虚假违法等违法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依照《广告法》、《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查处,做到依法整治,程序到位,公平公正,建立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的管理。
本文来源: 工商局
07.11.2014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