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工商局督查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工作落实情况

07.06.2016  10:24
   

近日,按照甘南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州工商局督查组赴舟曲县督查指导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工作。

督查组一行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舟曲县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就如何加快推进全县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工作,督察组要求县工商局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消法》《甘肃省消保条例》《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甘南州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办法(试行)》有效提高旅游市场主体的诚信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加大对旅游消费维权联合执法相关工作人员消费维权知识和先行赔付工作流程的培训力度,使其熟练掌握维权基本要领,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在旅游景区和县城醒目位置设置消费维权提示牌,向社会公布旅游消费侵权投诉受理人员和投诉电话,并督促旅游市场主体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处公布投诉电话,方便游客投诉。严查旅游经营主体无证照经营、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欺客宰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餐饮服务食品不安全、黑导游、虚假宣传及各类旅游消费侵权违法行为。

      督查组要求旅游消费维权联合执法队要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在受理消费投诉后,联合执法队人员须在30分钟之内到达投诉现场处置。同时,全县景区所有消费项目要明码标价,努力为游客创造文明、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规范旅游消费市场秩序,全面提升舟曲旅游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