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工商局开展市场主体抽查监督管理试点工作

04.08.2014  18:53

      为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市场主体“宽进”后的“严管”,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护交易安全,构建社会诚信体系,近日,庆阳市工商局制定下发了《市场主体抽查监督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开展市场主体抽查监管试点工作,探索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方案》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试点单位、抽查对象、实施时间、方式方法、抽查内容及工作要求共8个方面的内容。《方案》指出,从2014年7月10日开始,在市局统一领导下,由县(区)工商局负责组织,工商所(分局)根据企业信用类别具体落实对其辖区内的A、B、C、D四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抽查监管工作。具体抽查比例为: A类不低于3%,B类不低于5%,C类不低于15%,D类不低于20%。

方案》规定,各县(区)工商局每半年制定一次市场主体抽查监管方案,确定市场主体抽查的时间、范围、比例,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市局备案,市局负责全市范围内的抽查监管工作,并负责对各县(区)局的抽查监管工作进行督查。目前,市局将西峰区工商局确定为《方案》试行的重点实施单位。

方案》要求,要依托企业登记网络,及时将抽查出的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录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监管,对查无下落、不按期年报的企业及时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加强对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黑名单”管理应用,完善市场主体失信惩戒机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