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向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派驻环保及安全督查专员
武威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防范环境安全风险,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近日武威市制定下发了《向全市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派驻环保及安全督查专员工作方案(试行)》,决定由市环保和安监部门向全市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派驻督查专员,实行驻厂(园区)监管, 每轮2人驻厂(园区)1个月,每一月轮换一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环保和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环境和生产安全。方案还要求各县区政府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派驻督查专员。
方案明确了环保和安全生产督查专员的工作职责,其中环保督查专员主要职责为:一是督查项目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情况;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各项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二是督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污染防治设施依法正常运转和特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拆除、闲置、关闭等情况,规范设置排放口及计量、监控装置等情况。三是督查固体(危险)废物及危险化学品贮存情况。重点排查整治企事业单位危险
废物和废弃物贮存设施环境隐患;检查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各类尾矿(工业渣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四是督查环境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情况,环境应急设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情况,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五是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2016年9月2日下午,武威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明生召集市环保局、安监局负责人以及督查专员进行了集体谈话。李明生要求督查专员一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善于发现并处置问题,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责令企业、园区立即整改,并跟踪督办。对企业(园区)存在的环保、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未发现、发现不及时报告、不及时依法处置的,严肃追究督查专员失职责任;二要依法依规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三要严格要求自己,严守组织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派驻企业(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后,李明生指出派驻督查专员是一种很好的工作方式,希望督查专员认真踏实做好本职工作,确保首轮驻厂(园区)督查取得实效。
首轮督查专员已于9月3日向进驻单位报到,将于9月7日正式进驻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古浪鑫淼集团公司、民勤红沙岗工业园区、天祝宽沟工业园区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