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局党组部署,局巡察组将对局政策法规处、综合业务处、公共服务处、宣传处、新闻报刊处、出版管理处、印刷发行处、传媒机构管理处、数字出版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处、版权管理处、科技处、安全保卫处、机关党委、驻局纪检组、“双联”办等17个处室和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农家书屋建设管理办公室、出版物审读中心、广播影视节目审查中心、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中心、广播电视监测中心、信息中心、中广传播甘肃分公司进行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17年5月8日—6月10日。
二、巡察内容
1.坚持党的领导方面,巡察各级领导班子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八个着力”要求,贯彻局党组“1243”工作思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发挥政治领导作用,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要求,执行“三重一大”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等情况。
2.加强机关党建方面,巡察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加强组织建设,严格党员管理,落实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交纳党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问题整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学”活动等情况。
3. 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巡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规范落实局党组“8+4”规定办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准则、条例等情况。
4.强化作风建设方面,巡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和局党组作风纪律各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厉行勤俭节约、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5.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巡察落实局行政审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情况。
6.领导廉洁自律方面,巡察领导干部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守廉洁纪律,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勤政廉政等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组将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来信来访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意见箱设在局办公楼前,举报电话:8539561、853956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