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六部门制定印发《临夏州文明交通志愿者管理暂行办法》
原标题:我州六部门制定印发《临夏州文明交通志愿者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甘肃网4月20日讯 据临夏民族日报报道 为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道路交通管理的良好氛围,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日,州公安局、州文明办、州总工会、州教育局、州司法局、团州委制定印发了《临夏州文明交通志愿者管理暂行办法》。
《临夏州文明交通志愿者管理暂行办法》共十五条,对文明交通志愿者具备的条件、权利义务、招募注册、培训管理、服务记录、考核奖励等做了详细规定。其中第二条、第三条明确规定,各县(市)按照实际工作需要,组建辖区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在州、县(市)两级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主要配合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交通安全宣传、不文明交通陋习劝导及咨询等非营利性质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其中主要包括:深入社区、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引导全州交通参与者学法、懂法、守法;维护交通秩序,定期到交通重要路口、路段,协助交通巡逻民警疏导交通;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引导群众文明、有序、安全出行;对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为推动文明交通工作有效开展,六部门联合成立了全州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同时号召全州八县(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进行招募,形成规模效应;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工作能力;积极开展活动,严格考核奖惩。
《临夏州文明交通志愿者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印发,将有力推动临夏州“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向纵深发展,为推进“平安临夏”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