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举办《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宣贯班

19.11.2016  05:04
临夏州举办《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宣贯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第四次安委会、林铎省长约谈讲话精神暨《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127号令),按照州安委会的安排部署,11月17日州安委办组织召开了《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临夏州宣贯班。此次宣贯班由州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虎文正主持,8县(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安监局长;州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局长和业务骨干(业务科长)及州安监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共86人参加了宣贯班。
      此次宣贯班特邀请省安监局监管三处处长蔡文杰对《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进行了解读和辅导讲座。从立法背景、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各级政府对事故隐患排查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事故隐患排查的主体责任、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辅导讲座。会场座无虚席,秩序井然,参加人员认真听讲做好记录,达到了预期培训目的。
      宣贯班结束后虎局长强调:希望参加会议的各县市、州直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各自实际,扎实开展《治理办法》宣贯工作。一是11月11日,州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宣传贯彻<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州、县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领域、重点单位要根据实施意见,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对辖区企业、岗位人员在年底前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贯彻和专题培训,将《治理办法》宣传贯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二是各县市安委办要负责将《治理办法》印发到辖区内各乡镇、街办安监站,村安监室,并指导开展宣传贯彻培训活动;三是岁末年初,强降雪等恶劣性天气增多,安全生产不确定因素增加。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事故易发、多发。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