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和13周 只能活一个
彭彭声
著名电视主持人
日前《武汉晚报》一则报道让舆论哗然:44岁肖女士和老公在“努力造人”一年之后,终于如愿怀上二胎。不料怀孕后最大的难题不是身体承受能力,也不是经济问题,而是来自家里的另一名成员——13岁女儿雯雯的反对。雯雯为反对未来的弟弟(妹妹)出生,首先扬言拒绝中考、离家出走,继而威胁要自杀。后来肖女士更在女儿房间发现刀片,而且看到她手臂上有清晰的刀痕。夫妻俩与雯雯谈心,但女儿态度强硬,一直坚持,只要生二胎,她就自杀。最后经过反复思考,肖女士终于选择了妥协,含着眼泪到医院,终结了肚子里面13周零5天的小生命……
对于这条新闻,骂声一大片,骂13岁女儿的有不少,骂肖女士两夫妻的也不少。在彭彭看来,其实这是一件很简单的判断题。一个是权利,一个是义务。合法生二胎是这对父母的权利,而养育未成年子女则是这对父母的义务。只要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这对夫妻的生育权是不应该受到任何形式的阻拦、干预的,这就是原则。这件事最终复杂成如今的样子,是这对夫妻的人生规划以及与子女的沟通出了问题。计划“造人”一年多,为何在“造人”前没有进行沟通工作呢?按道理十二三岁的孩子,耐心沟通是能说明白的,至少父母能了解她的想法。如今难得有孕了,就将那个毫无辩驳机会的小生命扼杀在自己的体内,这样做对小生命公道吗?
有人怪责“这个女儿太自私,要独揽父母的爱”。独揽父母之爱可以理解,不过这种情况多数出现在几岁小朋友身上。13女孩思想已经开始成熟、成型,有没有为父母设想,还是永远以自我为中心?是想独享父母的爱,还是想独占父母的一切呢?看来只有这三位当事人才知道。如果一个家庭用13年时间,将孩子培养成“以死相逼,阻拦父母生二胎”,不尊重父母的选择和权利的人,那么这个家庭的教育方式和成长环境,对这一家人的任何一个成员都没有好处。
没有良好的沟通,没有从小进行的正确的价值观教育,没有相互尊重的基础,最后就剩两个字:“乱”、“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