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女厅官被“双开” 通报称其“生活奢靡、贪图享乐”

27.05.2016  21:08

  中国兰州网5月27日消息 27日,山西省纪委对山西国信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上官永清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反腐重地山西又一名厅官被“双开”。

  据官方资料显示,上官永清,女,1963年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工商银行晋中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党委书记、总经理,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山西省纪委通报称,经查,上官永清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打高尔夫球等活动;公款送礼;豪华装修单位接待场所并超标准接待;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

  此外,上官永清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和程序擅自决定重大问题;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子女、亲友在就业、入党、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不按规定上交因公因私护照,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出国。

  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擅自延长在国外期限、变更出国路线。严重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侵吞、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在发放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非法占有公司(企业)财物;挪用公司(企业)资金。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在干部选拔任用、发放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等问题涉嫌犯罪。

  通报称,上官永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上官永清开除党籍处分;经山西省监察厅研究并报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上官永清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山西团开放日中列举腐败案例时曾说,山西省某金融机构党委书记、董事长组织了12家企业,花了3.9亿元人民币从国外购买公务机,方便自己;在给企业贷款时,要求企业按正常的付息之外,还要以2%的顾问费形式支付给她控制的公司。对此,有媒体报道,经多位知情人证实,王儒林说的这位巨贪就是上官永清。(记者 李新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