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兴隆山大景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选聘公告

01.11.2017  10:3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快推进兰州兴隆山大景区开发建设工作,尽快配齐管委会一般工作人员,根据《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规定》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岗位

    共选聘干部5名,具体选聘职位详见《兴隆山大景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选聘职位表》。

    二、选聘对象

    全省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国家正式干部或甘肃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招考在岗干部,财政全额拨款。

    三、选聘条件(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任职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及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选调对象为一般干部且须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经历。

    3.选聘干部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以前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5.身体健康。

    (二)选聘条件:党政办公室2名;会计学和行政管理专业各选聘1名;景区管理科2名,法学类和计算机类各选聘1人;规划建设科1名,旅游管理类专业。本次选聘5人学历达到全日制本科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录用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四、选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选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

    1.时间和地点:11月4日—1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兰州兴隆山大景区管理委员会(榆中县司法局四楼402室),报名联系人:陈熙强,电话:

    09315251837

    2.报名资料:

    (1)《兰州兴隆山大景区管理委员会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

    3.资格审查:参选人员每人只限报1个职位。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选拔人数比例未达到3:1,选拔人数视岗位情况决定是否开考。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本人身份证到兰州兴隆山大景区管理委员会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1.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题委托第三方命题,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岗位需求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时间待定),地点以准考证上面通知为准,参加笔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15分钟入场参加考试,迟到者取消资格。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县政务大厅公示栏公示,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1)面试科目与内容: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长及顺序:每名考生面试时长为10分钟,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决定。

    (4)成绩公布:综合考试成绩在县政务大厅公示栏公布。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相应职位选聘名额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四)公示

    确定拟选聘人员后,分别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干部所在单位和榆中县政务大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报兰州市人社局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本次被选聘人员均按相应岗位的职务职称级别核定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