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居家养老“养十条” 解决老人养住餐医等难题
中国兰州网5月18日消息 北京市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养老形势十分严峻。北京今天发布《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十条政策》(简称居家养老“养十条”),围绕“养”、“保”、“住”、“医”等十个重点难点问题,为居家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提供新动能,让全市老年人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惠。
北京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李红兵在今天举行的发布会上介绍了居家养老“养十条”的主要内容:
方便老年人在家门口养老
北京出台《北京市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明确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建设标准和保障措施。规划建设一批具有日间照料、呼叫服务、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满足居家养老的基本服务需求。
为解决场地难寻、场租昂贵、建设成本高的问题,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建设由各区政府通过资源整合、置换、新建、购买、租赁等方式无偿提供服务设施,因地制宜给予一次性开办相关支持,委托社会力量低偿运营,并实现名称、功能、标识“三统一”。2016年,在城六区试点建设150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2020年,实现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全覆盖,与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互为补充,共同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
政府为困难户养老“兜底”
为缓解困境家庭老年人居家养老压力,优化经济困难、失能、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和劳动年龄段无业无稳定收入残疾人等困境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扶持的政策,政策指出,各区政府自主确定具体扶持方式,市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符合条件的困境服务对象分类给予按月定额补助并由各区财政统筹安排。
此外,困境家庭老年人入住承接机构从定点福利机构扩大到所有属地福利机构。与此同时,制定公办养老机构接收享受优待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实施办法,2016年完成市第五社会福利院改造,开始专门接收享受优待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同步制定管理服务标准和设施配置标准,“十三五”期间推广到其他公办养老机构。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给予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
为北京市户籍有需求的经济困难、失能、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的通道、居室、卫生间等生活场所进行通行、助浴、如厕等适老化改造,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2016年改造5000户,“十三五”期间覆盖全部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并引导其他有需求的社会家庭自主进行改造,给老年人创建宜居的居家生活环境。
政策将支持社会力量研发、生产和销售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产品,建设老年用品展示中心,作为老年产品用品集中展销、体验和适配的场所。
提供优质全面的居家生活服务
在北京市全市范围内推广建设“幸福彩虹”社区特供店,为周边居家老年人提供价格优惠的特供产品和配送服务,方便老年人持“北京通-养老助残卡”消费。2016年完成600至1000个“幸福彩虹”社区特供店的建设、发展和挂牌工作,并逐步实现服务人群需求全覆盖。
完善居家配送服务网络,为边远山区老年人提供订单服务,利用物流配送体系将产品配送入户;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大篷车特供产品服务。
加快打造养老餐桌升级版
北京出台《老年餐饮服务体系建设办法》,支持餐饮企业、养老机构(含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专业送餐机构和单位内部食堂,通过开设老年餐桌、“中央厨房+社区配送”等方式,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优质便利的餐饮服务。
鼓励大众餐饮企业、主食加工企业在社区、楼宇新建连锁店铺、主食售卖网点、智慧型餐饮自提柜等设施,面向老年人开展助餐、配餐和送餐服务。
2016年在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顺义深化养老助餐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并在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服务。